在狱咏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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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赏
拼
序:余禁所禁垣西,是法厅事也,有古槐数株焉。虽生意可知,同殷仲文之古树;而听讼斯在,即周召伯之甘棠。每至夕照低阴,秋蝉疏引,发声幽息,有切尝闻。岂人心异于曩时,将虫响悲于前听。嗟乎!声以动容,德以象贤。故洁其身也,禀君子达人之高行;蜕其皮也,有仙都羽化之灵姿。候时而来,顺阴阳之数;应节为变,审藏用之机。有目斯开,不以道昏而昧其视;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乔树之微风,韵资天纵;饮高秋之坠露,清畏人知。仆失路艰虞,遭时徽纆。不哀伤而自怨,未摇落而先衰。闻蟪蛄之流声,悟平反之已奏;见螳螂之抱影,怯危机之未安。感而缀诗,贻诸知己。庶情沿物应,哀弱羽之飘零;道寄人知,悯馀声之寂寞。非谓文墨,取代幽忧云尔。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
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
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
作品简介
《在狱咏蝉》是唐代诗人骆宾王所作的一首五言律诗,此诗作于患难之中,作者歌咏蝉的高洁品行,以蝉比兴,以蝉寓己,寓情于物,寄托遥深,蝉人浑然一体,抒发了诗人品行高洁却“遭时徽纆”的哀怨悲伤之情,表达了辨明无辜、昭雪沉冤的愿望。全诗情感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语意双关,于咏物中寄情寓兴,由物到人,由人及物,达到了物我一体的境界,是咏物诗中的名作。
创作背景
《在狱咏蝉》这首诗作于公元678年(唐高宗仪凤三年)。当年,屈居下僚十多年而刚升为侍御史的骆宾王因上疏论事触忤武后,遭诬,以贪赃罪名下狱。此诗是骆宾王身陷囹圄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