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秉公

王翱一女,嫁于畿辅某官为妻。公夫人甚爱女,每迎女,婿固不遣。

恚而语妻曰:“而翁长铨,迁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且迁我如振落叶耳,而何吝者?”

女寄言于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击伤夫人,出,驾而宿于朝房,旬乃还第。婿竟不调。

复制 复制
朗读 朗读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王翱(1)一女,嫁于畿辅(2)某官为妻。(3)夫人甚爱女,每迎女,婿固不遣。

王翱的一个女儿,嫁给京城附近的一个官员为妻。王翱的夫人非常疼爱女儿,每次要女儿回家,女婿坚持不放走。

(4)而语妻曰:“而翁(5)长铨(6)(7)我京职,则汝朝夕侍母;且(7)我如振落叶耳,而何吝者?”

他愤怒地对妻子说:“你的父亲是选拔官吏的长官,把我调到京城做官,那么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亲。况且调动我轻易得就像振落树叶,有什么可吝啬的呢?”

女寄言于母。夫人一夕置酒,跪(8)公。公大怒,取(9)上器击伤夫人,出,(10)而宿于朝房(11)旬乃还第(12)。婿(13)不调。

于是女儿将想法告诉了母亲,夫人在当天准备了酒菜,跪着禀告王翱,王翱非常生气,拿起几案上的器具打伤了夫人,出门去,坐马车住到朝房里,十天后才回家,女婿最终没有被调职。

注释

(1)王翱:明朝人。

(2)畿辅:京城附近地区。

(3)公:指王翱。

(4)恚:愤怒。

(5)而翁:你的父亲。

(6)长铨:选拔官吏的长官。

(7)迁:调动。

(8)白:禀报。

(9)案:几案。

(10)驾:坐马车。

(11)朝房:朝廷中供值班的房间。

(12)旬乃还第:十天后才回家。

(13)竟:最终。

作者简介

王翱

王翱

明代名臣

王翱(1384—1467),字九皋,盐山(今河北省沧州市)人 。永乐十三年进士,授大理寺左寺正,左迁行人,宣德初擢御史,英宗即位,升右佥都御史,出镇江西,惩贪治奸,七年冬督辽东军务,景泰四年为吏部尚书,天顺间续任,为英宗所重,称先生而不呼其名。王翱一生历仕七朝,辅佐六帝,刚明廉直,卒谥“忠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