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简介
《曲池》是唐代诗人李商隐创作的一首七言律诗,诗的首联写繁花盛开,让人心情激荡不禁,但自己却是孤独一人;颔联由暮鼓疏钟、灯息烛灭的夜景继续写诗人心情的凄凉忧郁;颈联以江水和垂柳的多情写诗人的无限怅惘;尾联由游人到黄昏纷纷自散成一片空漠而发出疑问。全诗用反衬手法,情景交融,意境凄清悲凉,情感深沉。
译文注释
译文
日下(1)繁香(2)不自持(3),月中流艳(4)与谁期(5)。
一株株一朵朵芳香袭人,盛开的百花让人情不自禁。明月下波光潋滟,可我不知道有谁能对我垂青?
迎忧(6)急鼓(7)疏钟断,分隔(9)休灯(10)灭烛(11)时。
满怀着忧愁,听暮鼓惊敲钟声轰响。在这灯灭烛息的时刻,更怀念那远方的亲人。
张盖(12)欲判(13)江滟滟(14),回头(15)更望(16)柳丝丝(17)。
多想扬帆而去,看滟潋的江波正轻声召唤。还有那丝丝垂柳,更无限低徊充满深情。
从来此地(18)黄昏散(19),未信(20)河梁(21)是别离。
只可惜在这里相聚的人,到黄昏就各自分散。让人不敢相信在离别时,真会有象苏武李陵那样的感情。
注释
(1)日下:太阳落山,有时也可以指京城。在古代皇帝是象征太阳的,京城是皇帝的所在地,所以又称“日下”,带有天子脚下的意思。
(2)繁香:是泛指一切生长得华盛美好的植物,推延开也可以广及一切美好的事物。繁,是众多的意思;香,有时用来泛指美好的事物以及能散发芬芳气味的植物。
(3)不自持:不能自我保持,也就是身不由己的意思。
(4)月中流艳:是指柔和的月光所给人的舒适之感,以及在这种柔光照耀下所呈现出来的美好景象。流艳,流露出来的艳美、瑰丽,实际上是事物外在的美好形态所反映出来的内在美的素质。
(5)与谁期:是与哪一个相会,实际上是供谁欣赏,让谁享受的意思。期,是期会的意思。
(6)迎忧:迎来烦忧。
(7)急鼓:急促的击鼓声。
(8)疎钟断:疏通疏字,疏落的钟声也停止了。
(9)分隔:分离、隔开,也就是分手的意思。
(10)休灯:也就是用不着点灯了。休,是休止的意思。
(11)灭烛:在夜间是用烛光照明的,现在天亮了,就要将蜡烛吹灭,所以“灭烛时”实际上就是天亮的意思。
(12)张盖:张开伞盖。从这句诗的上下文来看,是指在船上张开伞盖,准备扬帆远航。
(13)欲判:说轻舟将要启航飞逝。判,在古代与拼字通用,又有翻飞的意思。
(14)江滟滟:形容江水平满荡漾。
(15)回头:就是回头的意思。回,通回字。
(16)更望:望了又望,一望再望。
(17)柳丝丝:一丝丝垂挂着的柳条。
(18)此地:就是指曲池。
(19)黄昏散:任何到曲池来游览和宴饮的人,一到天晚总是要离开这里回家的,所以说“黄昏散”。
(20)未信:不相信。
(21)河梁:本来是指桥,但有桥的地方总是有河的阻隔,所以“河梁”又引伸有分离的意思。
创作背景
关于《曲池》此诗的创作缘由,历来学者说法不一,比如“寓言令狐”(即令狐绹)、“去国之思”等说法。但今之学者多数不赞同此等说法。据李商隐研究会副会长黄世中疏解,此诗应作于开成二年(837)秋,应是贵家游宴曲江,义山与其会,席中有所不能忘情也;据诗意,似李十将军或茂元曲池家宴,李商隐与焉而邂逅王氏小女,有恋之作。
文学赏析
《曲池》是一首惜别诗,但也可以说是一首政治抒情诗。
“日下繁香不自持”。把“日下”理解成长安城也罢,理解成太阳落山也罢,在诗人提供给的画面上,阳光下的繁华和兴旺都已经不复存在了。太阳落山了,依靠鲜艳色彩取胜的花木,再也无法保持它的美姿。这就犹如一个美人在无情的岁月面前,难以自持住自己的青春一样。其实李唐王朝亦是如此,盛唐时期昌盛的国运早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也正是“日下繁花不自持”。总之,不管开头这句诗作何种解释,它能带出联想却是无比丰富的。在此句中,诗人认为是“繁香”本身不能“自持”。从这里又可以看到,诗人对当时长安城的表面繁华和喧闹是十分厌烦的。国力不济,故意制造表面繁荣,那是打肿脸充胖子,自欺欺人而已。唐文宗就喜欢做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轰事,他重建曲江,最后中途而废,这种想挣扎而又站不起来的举动,又正象处于“日下”情况下的“繁香”不能自持一样。
诗人厌恶长安城白昼的喧闹,却爱夜,爱月亮,月光总是无比的柔和,给人以妩媚之感。它撤下透明的薄纱,为曲江另作了一番打扮,使之分外娆。因此,第二句中的“月中流艳”,既是对月光的赞美,又是对曲江夜景的描绘。可惜,“月中流艳与谁期”,几乎没有人配享受它,其实是没有谁有资格配作这美妙的夜的主人。
“月中流艳与谁期”中包含着好几层意思。其一,那些喜欢在曲江侈游豪饮的权贵们,在夜幕垂落以后,他们的兴趣已经转移到红灯暖酒、女色管弦方面去了,无人会关心月色下的曲江。这种高尚的美的境界,与他们庸俗的生活诣趣是格格不入的。其二,诗人倒是酷爱“月中流艳”,可惜即将离开长安城,今夜是和曲江诀别的夜。诗人一走,这美妙的夜又不得不孤独,因此“流艳”仍然是无人期伴。
“繁香”不能自持,这是憾事,但又是无可挽回的趋势。“月中流艳”,虽然是对遗憾中的安慰,但可惜它又无人可期伴,只落得个遥夜独处。诗人虽然是“月中流艳”的知音,但天亮即将要离去。夜,几乎注定是孤独的。当然,诗人也同样是那个时代的孤独者,因相怜而相知,因相知而相爱。这首诗的第三、第四句“迎忧急鼓疎钟断,分隔休灯灭烛时”是从正反两个方面来抒写诗人对夜的感情。
急促的晨鼓使夜钟声断,它向长安城中的人们宣告夜的结束,黎明的开始,而它为诗人所迎来的却是无限忧烦。在这里可知诗人用词的严谨,那象征着白昼的鼓声,诗人选用了“急鼓”,而代表月夜的钟声,诗人选用的是“瑓钟”,“急”“疎”二字,在节奏上正拍合着昼的吵杂和夜的宁静。在“迎忧急鼓疎钟断”这句诗中,有着诗人对夜的感情,夜的结束,晨的来临,对诗人来说意味着忧烦,爱憎之情虽是泾谓分明,但诗人把晨鼓说成是迎忧之鼓,这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平时每到天明诗人要到秘书省去上班应付公事,对白昼感到忧烦,正流露了对长安政治生活的厌倦。另一方面,今天天明就要和曲江分手,“迎忧”二字则流露了对曲江的依恋和对前程的未ト。
第三句诗是通过写对晨鼓的“忧”,流露了对月夜的爱。第四句是正面写诗人对月夜的感情:“分隔休灯灭烛时”。对“休灯灭烛”,也可有两种不同的理解:一是指天亮;二是指睡觉,因为人上床就寝总是要吹灯灭烛的。无论作出何种解释,整句诗的意思总是表明诗人和夜的分手。这样在意思上初看与第三句有重复,但是,其实各自所侧重的方面是完全不同的。第三句明写厌晨鼓,暗写爱夜钟,明写忧白昼,暗写忧夜的离去。第四句是明写和夜的分手,暗写和夜的相处。“分隔休灯灭烛时”从反面表示,如果不是大自然自身规律的限制,诗人是永远愿意和夜相处的,而事实上夜总是要为白昼所取代的,所以诗人也就不得不和它“分隔”。由此可以推知,诗人对月光下的曲池的感情。
感情越深,分别也就越痛苦越艰难。第五、第六句正是写诗人和曲池分别时的痛苦与艰难:“张盖欲判江滟滟,回头更望柳丝丝”。在船上张起了伞盖,这就意味着长途旅行的开始,远望平满的江水荡漾不停,它就犹如离人的心绪。第五句“张盖欲判江滟滟”,是写景,也是写情,那滟滟的江水所荡漾起的,正是诗人感情的波涛。诗人的心,是为离别而趵突的,但对将要航向的生活彼岸,又同样是未得ト知,因此,那滟滟的江水,又正象征着诗人的茫茫前程。
“迥头更望柳丝丝”。诗人对曲池的感情是如此之深,现在即将和它分手了,用依依惜别的心情回首盼顾,应该是魂系于一山一石,一草一木之上,但在诗人心中留下的却只有那丝丝柳枝。正因为是对曲池的感情太深了,所以在分手的时候才不忍、也不敢对它细看,深看,唯恐惜别的伤感不能自持。是因为爱得太深,才没有勇气看的,以致在心中只留下那丝丝柳条。曲池岸上的柳条,正是诗人心中的情丝情缕。唐人的习惯,新及第的进士都要在曲池宴饮,借此感谢录取自己的老师,结识同科及第的同学,诗人当然也不会例外。曾几何时,诗人以一个新科及第的进士身份,扬眉吐气于曲江岸畔,说不定“欲回天地”的宏愿,就是面对曲江水时的誓言。用五色金丝织成的瑰丽理想,一旦置入无情现实之中,经不起几年的磨洗,就已经褪得暗淡无光。这次和曲池分手,在惜别中更含有无限辛酸和沮丧。因此,当诗人“回头更望”时,魂之所系,已经不仅仅是曲池本身的景物了,其中包含有复杂的社会人生因素和时代政治成分。
明明是分手,却又偏偏不相信是分手,作为一种心情,它既是非常矛盾,又是无比真实的。诗人说:“从来此地昏黄散”。那些达官贵人喜欢在曲江寻欢作乐,一到黄昏酒阑兴尽,各自散去寻求别样刺激了。可是现在并非是时值黄昏,诗人却要在不该分手的时候离开曲池。这种离别是不应该的,是反常的。从来人们都是喜爱曲江的喧闹和繁华,就连唐文宗要重建曲江,也不过是着眼于它当年的繁华。可是诗人爱的是月光下曲江的清静和妩媚,并无半点分争常入之爱,这又是从另一层意义上强调自己是不该和曲池离别。正因为是不该离别的离别,所以面临着离别还不相信这就是离别。
“未信河梁是别离”。河梁,本意是指桥,可是奇怪的是古人在诗词中总是把河梁作为送别时分手的象征。也许是古代人送客时习惯,一般是送到桥上就不再远送了,所以“河梁”就成为告别的象征。诗人这一次和曲池分手,其实质是意味着自己的政治理想遭到了挫折,因此,“未信河梁是别离”,实质上也是不相信自己的政治理想会永远地遭到挫折。在诗人深重的感伤情绪中,还不时地流露出积极进取的精神。
《曲池》全诗的基调是感伤的,但也不失积极进取精神。正因为有所追求,才会有所不满,有希望才会有失望。失望本身,常常会是旧希望的告终,新希望的萌发。
作者简介
参考资料
- [1]李淼著,李商隐诗三百首译赏,长春出版社,1990.12,第68页
- [2]彭定求 等.全唐诗(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10月版:第1364页
- [3]刘静生著,李商隐抒情诗艺术透视,中国华侨出版公司,1990年08月第1版,第71-7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