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春日驱车过沪西门顿触旧尘有怀陶公亚子分寄樱岛梨里

沪西城角偕游地。问此景,曾忘未。不灭英雄儿女气。往年情事,乍歌乍哭,隐约还能记。

樱花照眼梨花泪。岂相忆。终教不相见,昨夜梦中同把臂。聚原易散,散偏难聚,商略浑无计。

复制 复制

作者简介

高旭

高旭

近代诗人

高旭(1877—1925),字天梅,号剑公,别字慧云、钝剑,江苏松江府金山县张堰镇(今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人,中国近代诗人。南社的三个创始人之一。他早年倾向维新变法,后来转向支持革命,与柳亚子、陈去病等创立南社。卷入曹锟贿选事件使他晚年声名不保,诗文由其弟高基编为《天梅遗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