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儿落过得胜令·寻致争不致争

寻致争不致争,既言定先言定。论至诚俺至诚,你薄幸谁薄幸?岂不闻举头三尺有神明,忘义多应当罪名!

海神庙见有他为证。似王魁负桂英,碜可可海誓山盟。绣带里难逃命,裙刀上更自刑,活取了个年少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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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雁儿落过得胜令·寻致争不致争》是元代散曲作家高克礼创作的带过曲,此曲作者借宋代盛传的“王魁负桂英”的故事,对得官后抛弃情人与恩人的忘恩负义之辈,进行了辛辣的讽刺与鞭挞。前四句用《雁儿落》曲牌,后八句用《得胜令》曲牌。全曲运用明快、直率的语言活画出一个爱恨交织、性格泼辣、大胆又刚烈的女子形象,感情真挚热烈,痛快淋漓。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寻致争(2)不致争,既言定先言定。论至诚(3)至诚(3),你薄幸(4)薄幸(4)?岂不闻举头三尺有神明,忘义多应当罪名(5)

该争气的却不争气,已经说定的就要言而有信。要论至诚我最至诚,你不薄幸无情还有谁薄幸无情。难道不知道举头三尺就有神明,忘恩负义的都会担当罪名。

海神庙见有他为证。似王魁负桂英,碜可可海誓山盟(6)。绣带里难逃命,裙刀上更自刑,活取了个年少书生。

海神庙的故事可以凭证。像王魁负桂英。想当初他曾经在神前海誓山盟,后来他负情,终于未能在女人手中逃却生命,自杀身亡的桂英女,最终处死了这个年少书生。

注释

(1)双调:宫调名,元曲常用宫调之一。雁儿落过得胜令:双调带过曲。又名《鸿门凯歌》。

(2)寻致争:争气。

(3)至诚:诚实,不虚妄。

(4)薄幸:薄情寡恩。

(5)当罪名:担罪名,承当罪责。

(6)海神庙见有他为证。似王魁负桂英,碜可可海誓山盟:说王魁负桂英故事。桂英供养王魁求学,设盟于海神庙,誓不相负。王魁高中后即负桂英,桂英自刎为鬼,往索王魁性命。碜(chěn)可可,凄惨、悲惨。

创作背景

《雁儿落过得胜令·寻致争不致争》这首带过曲以一个痴情女子的口吻,表达了对真挚爱情的追求,对负心人无情无义的谴责和痛斥。其具体创作时间未详。

文学赏析

《雁儿落过得胜令·寻致争不致争》这支带过曲前曲“雁儿落”部分写女子和恋人的相会发誓,后曲“得胜令”部分举出王魁的故事警告负心人,若负心将受到王魁式的报应。

“寻致争不致争,既言定先言定。论至诚俺至诚,你薄幸谁薄幸”,开头一幕为恋人相会的场面。女子对爱情极为忠贞至诚,但不能确保情人是否至诚,担心情人负心。于是强烈要求情人立下誓言,而这并不是在故意找茬子。“寻致争”,是女子矛盾心理的一种体现:既希望与男子结合,又担心情人不够忠诚,遗弃自己。用语明快、急切,表现了女子的专情、刚烈与泼辣,为下文作下了铺垫。

立誓过后的女子仍然不放心,进一步告诫男子有神明的公正判决,如负义薄情将要受到惩罚。“岂不闻举头三尺有神明”,从一个侧面也说明了封建社会女子依附于男性,地位得不到保障的可悲。她们只能寄希望于神明为自己主持公道。而事实上,求助神明只不过是求取心理的安慰罢了。神明仍然不能保证女子不被抛弃,王魁负桂英的故事就是如此。作者灵活地化用了《王魁》这一广为流传的故事,希望负心人能得到报应。《王魁》的故事取材于宋代民间故事,元代尚仲贤有《海神庙王魁负桂英》,写文人王魁落第,遇歌妓焦桂英,桂英全力资助王魁进京,为王魁筹办盘缠。临行二人发誓绝不相负。王魁发誓:“若生离意,神当击之。”后王魁考中状元,负心另娶。桂英愤而自刎,鬼魂夺去了王魁的性命。王魁在中国古代成为负心汉的典型。女子把这则故事重述给情郎,表明了女子既希望听到海誓山盟,又对甜言蜜语产生怀疑的矛盾心理。“似王魁负桂英,碜可可海誓山盟”,王魁负桂英的故事又让女子深知王魁式的海誓山盟仍然会失去它的约束力,给女性带来悲惨的结局。“碜可可”,令人对海誓山盟痛惜、绝望。于是她痛下决心也会同桂英一样,绝不放过负心之人。“绣带里难逃命,裙刀上更自刑”,绣带和裙裾都是她索命的利器。“活取了个年少书生”,女子的愤恨之情如火山般爆发,波涛般喷涌,推到了极致。

所谓“爱之深,恨之切”,《雁儿落过得胜令·寻致争不致争》此小令写人极为传神,作者深入痴情女子内心世界,运用明快、直率的语言活画出一个爱恨交织、性格泼辣、大胆又刚烈的女子形象。感情如劲丸速发,真挚热烈,痛快淋漓。

作者简介

高克礼

高克礼

元代散曲家

高克礼(生卒年不详),字敬臣,号秋泉,河间(今属河北)人,一作济南(今属山东省)人。曾任庆元(今属浙江)理官。与乔吉友善。作品工巧。《全元散曲》录存其小令四首。

参考资料

  • [1]陈鹏 闫丽红.元曲三百首鉴赏辞典.武汉.崇文书局.2020.230-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