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十二曲·喜冤家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

觑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作践的,公府千金似下流。叹芳魂艳魄, 一载荡悠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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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喜冤家》是清代小说家曹雪芹所创作的一首曲子,出自《红楼梦》第五回。此曲即以贾迎春亡魂口吻而对孙绍祖作血泪控诉:先诉其不念当初、忘恩负义;再诉其淫荡成性,直把公府千金作践得魂散香消。这首曲子引用中山狼的典故,揭露了迎春婚姻的悲剧。全曲曲调哀怨,悲剧色彩浓郁。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1)。一味的骄奢淫荡贪欢媾(2)

无情无义的豺狼野兽,全忘了贾家昔日恩情厚。没日夜寻花问柳贪欢媾,把名门小姐当野柳,欺凌她甚于丫头。致使她燕尔一年葬荒丘。

(3)着那,侯门艳质如蒲柳(4)作践(5)的,公府千金似下流(6)叹芳魂艳魄, 一载荡悠悠(7)

注释

(1)中山狼,无情兽,全不念当日根由:指迎春丈夫孙绍祖完全忘了他的祖上曾受过贾府的好处。

(2)贪欢媾:指书中贾迎春哭诉“孙绍祖一味好色”,“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欢媾”:脂本或作“还构”,或作“顽彀”,都不成语。这里根据小说情节,从程乙本。

(3)觑:窥视、细看,这里就是看的意思。

(4)蒲柳:蒲和柳易生易凋,借以喻本性低贱的人。蒲:草名。东晋人顾悦与简文帝司马昱同年,而头发早白。简文帝问他为什么头发白得这么早,顾悦谦恭地说:“蒲柳之姿,望秋而落;松柏之质,经霜弥茂。”这里是说孙绍祖作践贾迎春,不把她当作贵族小姐对待。

(5)作践:糟蹋。

(6)下流:下贱的人。

(7)叹芳魂艳魄, 一载荡悠悠:指贾迎春嫁后一年即被虐待而死。

创作背景

曹雪芹以浪漫主义的手法,将《红楼梦十二支曲》和《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写在了“贾宝玉神游大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这一回,这两组结构完整的组诗是“金陵十二钗”形象塑造的提纲。小说这一回,主要借由警幻仙子揭露金陵十二钗的命运,《红楼梦十二支曲》和《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对一些重要的女性悲剧人物的性格、命运和贾府的最后破败,都概括地作了预示。《红楼梦十二支曲》是《红楼梦》的点睛之笔。而《喜冤家》是《红楼梦十二支曲》的第七首曲子,这支曲子是揭露贾迎春命运的。

文学赏析

“中山狼”两句,是说迎春之丈夫有如忘恩负义、不讲情面的豺狼野兽。诗歌引用“中山狼”典故,其含义暗指迎春丈夫孙绍祖有如狼一样恩将仇报。“全不念”句,是说孙绍祖不念贾府对他家的恩德,反虐待迎春。孙绍祖的祖父是贾府的门生,贾府曾庇护他祖父了结了一件不能“了结之事”而逃脱惩罚。“一味的”这句,是说孙绍祖“一味好色”,“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觑看那”两句,孙绍祖欺凌作贱迎春,把这个侯门小姐当作下贱人看待。“叹芳魂”二句,指迎春婚嫁后一年就被丈夫孙绍祖作贱而死去。

迎春是贾府的二小姐,为人老实,怯弱无能,有“二木头”的浑名,一味忍让是她的处世哲学,故常被人欺侮。她的金银首饰被人偷去赌钱,她不追究;别人设法代她追回,她却认为“宁可没有,何必生事。”大观园被抄抢,她的丫头司棋被逐,她虽流下同情的眼泪,司棋请她去求情,她却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她的不幸婚姻,与其处世哲学有关。

迎春是贾赦之女,名门闺秀,但其父却因欠孙绍祖家五千两银而答应这门婚事,将她嫁给孙绍祖。迎春实际上被当作商品卖掉抵债的。对于这门婚事,贾政等人曾反对过,但贾赦“执意不听”,包括贾府中的太上皇贾母在内,谁也没有办法,因为封建婚姻是“父母之命”决定的。迎春婚后被虐待,她回贾府曾向贾母、王夫人等哭诉,但“嫁出去女,泼出去水”,迎春是孙家之人,是孙绍祖的砧上肉,只能无可奈何地将她送回孙家,分别时只能用“贾母将不时接你回来”之类的话去安慰她。

迎春的婚姻是不幸的,其结局是悲惨的。其原因与其说是迎春性格上的儒弱,处世上的一味忍让,倒不如说是封建包办婚姻造成的。她婚后一载即荡悠悠,实是封建包办婚姻的牺牲品。而“喜冤家”则是作者对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之揭露和批判。这是作者民主思想的表现。

此外,孙绍祖的恩将仇报,从某个方面反映了封建地主阶级上层集团之间的互相倾轧。

作者简介

曹雪芹

曹雪芹

清朝小说家、诗人、画家

曹雪芹(1715—1763),名沾,字梦阮,雪芹是其号,又号芹圃、芹溪。祖籍辽阳,先世原是汉族,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人。曾祖曹玺任江宁织造。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帝玄烨的保姆。祖父曹寅官至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使。雍正初年,曹家家道中落,曹雪芹随着全家迁回北京居住。晚年,曹雪芹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专心一志地从事《红楼梦》的写作和修订。死后遗留《红楼梦》前八十回稿子。另有《废艺斋集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