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

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龙楼连霄汉,玉树琼枝作烟萝,几曾识干戈?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消磨。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奏别离歌,垂泪对宫娥。

复制 复制
朗读 朗读

作品简介

《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此词上片写繁华下片写亡国,由建国写到亡国,极盛转而极衰,极喜而后极悲。中间用“几曾”“一旦”二词贯穿转折,转得不露痕迹,却有千钧之力,悔恨之情溢于言表。作者以阶下囚的身份对亡国往事作痛定思痛之想,自然不胜感慨系之。此词回顾事国时的繁华逸乐:那四十年来的家国基业;三千里地的辽阔疆域,竟都沉浸在一片享乐安逸之中。“几曾识干戈”既是其不知珍惜的结果,同时也是沦为臣虏的原因。记叙离别故国时哭辞宗庙的情景,写来尤为沉痛惨怛。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四十年(1)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凤阁(2)龙楼连霄汉(3)玉树琼枝(4)烟萝(5),几曾识干戈(6)

南唐开国已有四十年历史,幅员辽阔。宫殿高大雄伟,可与天际相接,宫苑内珍贵的草木茂盛,就像罩在烟雾里的女萝。在这种奢侈的生活里,我哪里知道有战争这回事呢?

一旦归为臣虏,沈腰潘鬓(7)消磨。最是仓皇(8)(9)日,教坊犹奏(10)别离歌,垂泪(11)对宫娥。

自从做了俘虏,我因为在忧虑伤痛的折磨中过日子而腰肢减瘦、鬓发斑白。最使我记得的是慌张地辞别宗庙的时候,宫廷里的音乐机关/教坊的乐工们还奏起别离的歌曲,这种生离死别的情形,令我悲伤欲绝,只能面对宫女们垂泪而已。

注释

(1)四十年:南唐自建国至李煜作此词,为三十八年。此处四十年为概数。

(2)凤阁:别作“凤阙”。凤阁龙楼指帝王能够居所。

(3)霄汉:天河。

(4)玉树琼枝:别作“琼枝玉树”,形容树的美好。

(5)烟萝:形容树枝叶繁茂,如同笼罩着雾气。

(6)识干戈:经历战争。识,别作“惯”。干戈:武器,此处指代战争。

(7)沈腰潘鬓:沈指沈约,《南史·沈约传》:“言已老病,百日数旬,革带常应移孔。”后用沈腰指代人日渐消瘦。潘指潘岳,潘岳曾在《秋兴赋》序中云:余春秋三十二,始见二毛。后以潘鬓指代中年白发。

(8)辞:离开。

(9)庙:宗庙,古代帝王供奉祖先牌位的地方。

(10)犹奏:别作“独奏”。

(11)垂泪:别作“挥泪”。

创作背景

《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此词作于李煜降宋之后的几年,即作者生命的最后几年,具体时间不详。金陵被宋军攻破后,李煜被俘。这次永别,李煜以这一阕《破阵子》记录了当时的情景和感受。

文学赏析

《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此词上片写南唐曾有的繁华,建国四十余年,国土三千里地,居住的楼阁高耸入云霄,庭内花繁树茂。这片繁荣的土地,几曾经历过战乱的侵扰。几句话,看似只是平平无奇的写实,但却饱含了多少对故国的自豪与留恋。“几曾识干戈”,更抒发了多少自责与悔恨。下片写国破。“一旦”二字承上片“几曾”之句意,笔锋一叠,而悔恨之意更甚。终有一天国破家亡,人不由得消瘦苍老,尤其是拜别祖先的那天,匆忙之中,偏偏又听到教坊里演奏别离的曲子,又增伤感,不禁面对宫女恸哭垂泪。

“沈腰”暗喻自己像沈约一样,腰瘦得使皮革腰带常常移孔,而潘鬓则暗喻词人自己像潘岳一样,年纪不到四十就出现了鬓边的白发。连着这两个典故,描写词人内心的愁苦凄楚,人憔悴消瘦,鬓边也开始变白,从外貌变化写出了内心的极度痛苦。古人说忧能伤人,亡国之痛,臣虏之辱,使得这个本来工愁善感的国君身心俱敝。李煜被俘之后,日夕以眼泪洗面,过着含悲饮恨的生活。这两个典故即是他被虏到汴京后的辛酸写照。

《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此词上片写繁华下片写亡国,由建国写到亡国,极盛转而极衰,极喜而后极悲。中间用“几曾”“一旦”二词贯穿转折,转得不露痕迹,却有千钧之力,悔恨之情溢于言表。作者以阶下囚的身份对亡国往事作痛定思痛之想,自然不胜感慨系之。此词回顾事国时的繁华逸乐:那四十年来的家国基业;三千里地的辽阔疆域,竟都沉浸在一片享乐安逸之中。“几曾识干戈”既是其不知珍惜的结果,同时也是沦为臣虏的原因。记叙离别故国时哭辞宗庙的情景,写来尤为沉痛惨怛。其事虽见载于《东坡志林》但出自后主之手,更觉凄惨苦涩,不失为一个丧国之君内心的痛苦自白。

作者简介

李煜

李煜(千古词帝)

南唐末代君主、诗人

李煜(937—978),初名从嘉,字重光,号钟隐,徐州彭城县(今江苏徐州)人,南唐末代国君。李璟第六子。国破降宋。后为宋太宗毒死。李煜在政治上虽庸驽无能,但其艺术才华却卓绝非凡。工书法,善绘画,精音律,诗和文均有一定造诣,尤以词的成就最高,被誉为“千古词帝”,对后世影响亦大。其词主要收集在《南唐二主词》中。现存词可确定者三十八首,存诗十六首。

参考资料

  • [1]唐秋妩.李煜《破阵子·四十年来家国》赏析.青年文学家,2013,20
  • [2]王镇远 等.唐宋词鉴赏辞典(唐·五代·北宋).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8:15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