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言五首·其三

赠君一法决狐疑,不用钻龟与祝蓍。

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

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

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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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放言五首》为唐代诗人白居易的组诗作品,是一组富含哲理的政治抒情诗。在这五首诗中,作者根据自己的阅历,分别就社会人生的真伪、祸福、贵贱、贫富、生死诸问题纵抒已见,以表明对当时社会政治的态度并告诫世人。此诗是其中的第三首,流传最广,以通俗的语言说明了一个道理:若想对人、事得到全面的认识,都要经过时间的考验,从整个历史去衡量、判断,而不能只根据一时一事的现象下结论;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1)(2)(3)狐疑(4),不用钻龟与祝蓍(5)

我送给你一种解除心中狐疑的办法,这个办法不需龟甲或蓍草茎来占卜吉凶。

(6)玉要烧三日满,(7)(8)须待七年(9)

检验玉真假还需要烧满三天,辨别木材还要等七年以后。

周公(10)恐惧流言日,王莽(11)谦恭未篡时。

周公害怕流言蜚语的日子,王莽篡位之前毕恭毕敬。

向使(12)当初身便(13)死,一生真伪(14)谁知?

假如当初这两个人就死去了,一生的真假又有谁忖知道呢?

注释

(1)君:您,这里指作者的好友元稹。

(2)法:办法,方法。

(3)决:决定,解决,判定。

(4)狐疑:狐性多疑,故用狐疑指犹豫不定。

(5)钻龟与祝蓍:钻龟、祝蓍(shī):古人因迷信而占卜的方法,钻龟壳后看其裂纹占卜吉凶,或拿蓍草的茎占卜吉凶。这里是指求签问卜。蓍,多年生草本植物,全草可入药,茎、叶可制香料。

(6)试:试验,检验。

(7)辨:辨别,鉴别。

(8)材:木材,这里指枕木和樟木。

(9)期:期限。

(10)周公:姬旦,周武王弟,成王的叔父。武王死后,有人怀疑他有篡权的野心,但历史上证明他对成王是一片忠心。

(11)王莽:汉元帝皇后侄。在汉末时,他假装谦恭,曾经迷惑了许多人。《汉书》记载说他“爵位愈尊,节操愈谦”,后来王莽篡汉自立,历史揭露了他虚假的面目。

(12)向使:假如,如果,假使。

(13)便:就。

(14)复:又。

创作背景

据序文可知,这组诗作于唐宪宗元和十年(815)白居易在被贬谪去江州(浔阳)途中。元和五年(810),白居易的好友元稹因得罪了权贵,被贬为江陵士曹参军。元稹在江陵期间,写了五首《放言》诗表示自己的心情:“死是老闲生也得,拟将何事奈吾何”(其一),“两回左降须知命,数度登朝何处荣”(其五)。过了五年,白居易因上书急请追捕刺杀宰相武元衡的凶手,遭当权者忌恨。当年六月,被贬为江州司马。这时元稹已转官通州司马,闻讯后写下了充满深情的诗篇——《闻乐天授江州司马》。白居易在贬官途中,风吹浪激,感慨万千,写下《放言五首》奉和。

文学赏析

《放言五首》这是一首富有理趣的好诗。它以极通俗的语言说出了一个道理:对人、对事要得到全面的认识,都要经过时间的考验,从整个历史去衡量、去判断,而不能只根据一时一事的现象下结论,否则就会把周公当成篡权者,把王莽当成谦恭的君子了。诗人表示像他自己以及友人元稹这样受诬陷的人,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因而应当多加保重,等待“试玉”、“辨材”期满,自然会澄清事实,辨明事伪。这是用诗的形式对他自身遭遇进行的总结。

在表现手法上,虽以议论为主,但行文却极为曲折,富有情味。“赠君一法决狐疑”,诗一开头就说要告诉人一个决狐疑的方法,而且很郑重,用了一个“赠”字,强调这个方法的宝贵,说明是经验之谈。这就紧紧抓住了读者。因在生活中不能做出判断的事是很多的,大家当然希望知道是怎样的一种方法。“不用钻龟与祝蓍”。先说不用什么,而该用什么,却不径直说出。这就使诗歌有曲折、有波澜,对读者也更有吸引力。诗的第二、三句才把这个方法委婉地介绍出来:“试玉要烧三日满,辨材须待七年期。”很简单,要知道事物的真伪优劣只有让时间去考验。经过一定时间的观察比较,事物的本来面目终会呈现出来的。

以上是从正面说明这个方法的正确性,然后掉转笔锋,再从反面说明:“周公恐惧流言日,王莽谦恭未篡时。”如果不用这种方法去识别事物,就往往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对周公和王莽的评价,就是例子。周公在辅佐成王的时期,某些人曾经怀疑他有篡权的野心,但历史证明他对成王一片赤诚,他忠心耿耿是真,说他篡权则是假。王莽在未取代汉朝政权时,假装谦恭,曾经迷惑了一些人;《汉书》说他“爵位愈尊,节操愈谦”。但历史证明他的“谦恭”是伪,代汉自立才是他的真面目。“向使当初身便死,一生真伪复谁知?”这是全篇的关键句。“决狐疑”的目的是分辨真伪。真伪分清了,狐疑自然就没有了。如果过早地下结论,不用时间来考验,就容易为一时表面现象所蒙蔽,不辨真伪,冤屈好人。

诗的意思极为明确,出语却曲折委婉。从正面、反面叙说“决狐疑”之“法”,都没有径直点破。前者举出“试玉”、“辨材”两个例子,后者举出周公、王莽两个例子,让读者思而得之。这些例子,既是论点,又是论据。寓哲理于形象之中,以具体事物表现普遍规律,小中见大,耐人寻思。其以七言律诗的形式,表达出一种深刻的哲理,令读者思之有理,读之有味。

作者简介

白居易

白居易(诗魔)

唐代现实主义诗人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太原(今属山西)人。贞元进士,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及左赞善大夫。后因上表请求严缉刺死宰相武元衡的凶手,得罪权贵,贬为江州司马。长庆初年任杭州刺史,宝历初年任苏州刺史,后官至刑部尚书。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和元稹并称“元白”,和刘禹锡并称“刘白”。有《白氏长庆集》传世。

参考资料

  • [1]彭定求 等.全唐诗(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088
  • [2]吴大奎 马秀娟.元稹白居易诗选译.成都.巴蜀书社.1991 .210-213
  • [3]彭重光 龚克昌.白居易及其作品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1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