寓兴七首·其三

秦鉴虽至明,不能自照烛。

楚剑徒云利,翻将自杀戮。

有国苟失贤,若跣瞽双目。

况履艰险途,举步成颠覆。

秦楚昧于斯,宝器徒收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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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魏野

魏野

北宋诗人

魏野(960—1019),字仲先,号草堂居士,陕州(今属河南陕县)人。不求仕进。宋真宗西祀时曾派使臣征召他,他以生病为由上表推辞。卒后赠秘书省著作郎。与寇凖、王旦往来酬唱。世代为农,自筑草堂於陕州东郊,一生乐耕勤种,亲手植竹栽树,凿土引泉,将所居草堂周围环境布置得景趣幽绝,常在泉林间弹琴赋诗其诗,多吟咏陕州风土人情、田园山水,诗风清淡朴实。诗格清苦。原有《草堂集》,其子重编为《巨鹿东观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