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鳄鱼文
维年月日,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以羊一、猪一投恶溪之潭水,以与鳄鱼食,而告之曰:昔先王既有天下,列山泽,罔绳擉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夷、楚、越,况潮岭海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亦固其所。
今天子嗣唐位,神圣慈武。四海之外,六合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所揜,扬州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争为长雄。刺史虽驽弱,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伈伈睍睍,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容归,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作品简介
《祭鳄鱼文》是唐代文学家韩愈创作的一篇散文。因鳄鱼为害,作此文劝戒鳄鱼搬迁,实则鞭笞当时祸国殃民的藩镇大帅,贪官污吏。这篇文章文意虽是为民除害,但仍是一篇条达、顿挫,宽紧相济,气雄势深的文章。
译文注释
译文
维(1)年月日,潮州(2)刺史(3)韩愈,使军事衙推(5)(4)秦济(6),以羊一、猪一投恶溪(7)之潭水,以与鳄鱼食(8),而告之曰:昔先王既有天下,列(9)山泽,罔(10)绳擉(11)刃,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驱而出之四海之外。及后王德薄,不能远有,则江、汉之间,尚皆弃之以与蛮(12)、夷(13)、楚、越(14),况潮岭海(15)之间,去京师万里哉!鳄鱼之涵淹(16)卵育(17)于此,亦固其所。
某年某月某日,潮州刺史韩愈派遣部下军事衙推秦济,把羊一头、猪一头,投入恶溪的潭水中,送给鳄鱼吃,同时又警告它:古时候的帝王拥 有天下后,放火焚烧山岭和泽地的草木,用绳索去网捉、用利刃去刺杀,以除灭虫、蛇等那些给人民带来危害的可恶动物,并把它们驱逐到四海之外去。到了后世, 帝王的德行威望不够,不能统治远方,于是,长江、汉水之间的大片土地只得放弃给东南各族;更何况潮州地处五岭和南海之间,离京城有万里之遥呢!鳄鱼之所以 潜伏、生息在此地,也就很自然了。
今天子(18)嗣唐位,神圣慈武(19)。四海之外,六合(20)之内,皆抚而有之。况禹迹(21)所揜(22),扬州(23)之近地,刺史、县令之所治,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
当今天子继承了大唐帝位,神明圣伟,仁慈英武,四海之外,天地四方之内,都在他的安抚统辖之下;更 何况潮州是大禹足迹所到过的地方,是古代扬州的地域,是刺史、县令治理的地区,又是交纳贡品、赋税以供应皇上祭天地、祭祖宗、祭神灵的地方呢?鳄鱼,你是不可以同刺史一起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
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而鳄鱼睅然(24)不安溪潭,据处食民、畜、熊、豕、鹿、獐,以肥其身,以种其子孙;与刺史亢拒(25),争为长(26)雄。刺史虽驽弱(27),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28),伈伈(29)睍睍(30),为民吏羞,以偷活于此邪?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
刺史受天子之命,镇守这块土地,治理这里的民众,而鳄鱼竟敢不安分守己地呆在溪潭水中,却占据一方吞食民众的牲畜、 熊、猪、鹿、獐、来养肥自己的身体、繁衍自己的后代;又胆敢与刺史抗衡,争当统领一方的英雄;刺史虽然软弱无能,又怎么肯向鳄鱼低头屈服,胆怯害怕,给治 理百姓的官吏丢脸,并在此地苟且偷安呢!而且刺史是奉天子的命令来这里当官的,他势必不得不与鳄鱼争辩明白。
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潮之州,大海在其南。鲸、鹏(31)之大,虾、蟹之细,无不容归,以生以食,鳄鱼朝发而夕至也。今与鳄鱼约,尽三日,其率丑类(32)南徙于海,以避天子之命吏。三日不能,至五日;五日不能,至七日;七日不能,是终不肯徙也,是不有刺史、听从其言也。不然,则是鳄鱼冥顽不灵(33),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33)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刺史则选材技吏民(34),操强弓毒矢,以与鳄鱼从事(35),必尽杀乃止。其无悔!
鳄鱼如果能够知道,你就 听刺史我说:潮州这地方,大海在它的南面,大至鲸、鹏,小至虾、蟹,没有不在大海里归宿藏身,生活取食的,鳄鱼早上从潮州出发,晚上就能到达大海。现在, 刺史与鳄鱼约定:至多三天,务必率领那批丑类南迁到大海去,以躲避天子任命的地方官;三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五天;五天办不到,就放宽到七天;七天还办不 到,这就表明最终不肯迁移了。这就是不把刺史放在眼里,不肯听他的话;不然的话,就是鳄鱼愚蠢顽固,虽然刺史已经有言在先,但还是听不进,不理解。凡对天 子任命的官吏傲慢无礼,不听他的话,不肯迁移躲避,以及愚蠢顽固而又残害民众的牲畜,都应该处死。刺史就要挑选有才干有技能的官吏和民众,操起强硬的弓 弩,安上有毒的箭镞,来同鳄鱼作战,一定要把鳄鱼全部杀尽才肯罢手。你们可不要后悔啊!
注释
(1)维:句首语气词,一义为“在”。
(2)潮州:州名,治所唐时海阳县(今广东潮州市),辖境约相当于今广东省潮州、汕头、揭阳和梅州、汕尾市一部分地区。
(3)刺史:州的行政长官。
(4)军事衙推:州刺史的属官。
(5)衙推:府属掌管狱讼的官名。
(6)秦济:衙推的姓名。
(7)恶溪:在潮安境内,又名鳄溪、意溪,韩江经此,合流而南。
(8)食:吃,食用。
(9)列:同“烈”。
(10)罔:同“网”。
(11)擉:刺。
(12)蛮:古时对南方少数民族的贬称。
(13)夷:古时对东方少数民族的贬称。
(14)楚、越:泛指东南方偏远地区。
(15)岭海:岭,即越城、都宠、萌渚、骑田、大庾等五岭,地处今湘、赣、桂、粤边境。海,南海。
(16)涵淹:潜伏。
(17)卵育:生息。
(18)今天子:指唐宪宗李纯。
(19)慈武:仁爱勇武。
(20)六合:天地四方。
(21)禹迹:大禹,传说中古代部落联盟的领袖。曾奉舜之命治理洪水,足迹遍于九州。故称九州大地为“禹迹”、“禹域”。
(22)揜:同“掩”。
(23)扬州:传说大禹治水以后,把天下划为九州,扬州即其一,据《尚书·禹贡》:“淮,海惟扬州。”《尔雅·释地》:“江南曰扬州。”潮州古属扬州地域。
(24)睅然:瞪起眼睛,很凶狠的样子。睅,目大而突出。
(25)亢拒:抗拒。古代抗、亢相通。
(26)长:用作动词。
(27)驽弱:平庸软弱。
(28)低首下心:形容屈服顺从。低首,低头不敢仰视。下心,屈服于人。
(29)伈伈:恐惧貌。
(30)睍睍:眯起眼睛看,喻胆怯。
(31)鲸、鹏:鲸鱼与大鹏鸟。鹏:传说中的巨鸟,由鲲变化而成,也能在水中生活。见《庄子·逍遥游》。
(32)丑类:指鳄鱼。
(33)冥顽不灵:愚钝无知顽固不化。冥顽,愚昧无知。
(34)材技吏民:有才能有技艺的官吏和百姓。
(35)从事:谓战斗。指对鳄鱼的惩罚。
创作背景
元和十四年(819年),韩愈因谏迎佛骨,触怒了唐宪宗,几乎被杀,裴度救援才被贬为潮州刺史。据《新唐书·韩愈传》,韩愈刚到潮州,就听说境内的恶溪中有鳄鱼为害,把附近百姓的牲口都吃光了。于是在元和十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写下了这篇《鳄鱼文》,劝戒鳄鱼搬迁。不久,恶溪之水西迁六十里,潮州境内永远消除了鳄鱼之患。但此传说固不可信。
关于题名,一作《祭鳄鱼文》。林云铭《韩文起》:“文中只用‘告’字,并无‘祭’字。故李汉编入杂著,不列祭文卷内。后人不知此意,把题目硬添一‘祭’字。今依李本为确。”
文学赏析
文章开头在点明韩愈以潮州刺史身分派遣下属致祭之后,第一段先回顾漫长的历史,拿先王和后王对比,以阐明鳄鱼得以长期肆虐的原因。古代的圣王统治天下,放火焚烧山野草泽,用绳网利刃来消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但是后王德薄,不能统治远方,连江汉之间都放弃了,何况潮州处在五岭和南海之间,距离京师有万里之遥的地方。所以鳄鱼在这里潜伏、繁殖,自然也就是它活动的场所了。先王能为民除害,后王则不能。驱逐鳄鱼,追根穷源,先归咎于后王,这是很有胆识的。对安史之乱以来的唐王朝,韩愈虽不敢直斥,但寓意讽谏,确有空谷传音之妙。再从行文上来看,这是故意放宽一步,为下文蓄势,将合先开,欲擒故纵,这是古文家常用的笔法。
第二段陡然折笔回锋,展开堂堂之阵:以今非昔比晓喻之,以大唐天子、刺史、县令、天地、宗庙、百神震慑之。这就使鳄鱼完全丧失了得以肆虐的依据。“况禹迹所揖”以下,语意更进一步,字字跃动,蝉联如贯珠,显得雄辩有力。直到推出“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才揭出一篇之纲。譬如登泰山,攀“紧十八盘”,南天门始赫然在目,以前的“阶崇万级”,均为此铺垫。如果说在这以前是从天子的角度上昭告鳄鱼的话,那么在这以下就是从刺史的职责上阐发议论了:“刺史受天子命,守此土,治此民”,鳄鱼岂敢与刺史抗拒。刺史是受天子之命而来,抗拒刺史就是抗拒天子。对鳄鱼而言,抗拒刺史,将会带来什么严重后果,这是不言而喻的;就刺史而言,为民除害,是其职责。退一步说,即使刺史弩弱,也不肯屈服于鳄鱼,矫矫者岂能听之任之。故“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反复晓喻,这就不是“不教而诛”了。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段文字里,韩愈顺便给那些在恶势力面前吓得魂不附体的人给予有力的讽刺,意在言外,耐人寻味。
在待之以礼、晓之以理之后,接踵而来的就是凌之以威、绳之以法了。第三段以“鳄鱼有知,其听刺史言”开头,正式堂而皇之地宣布了驱逐鳄鱼的命令。为鳄鱼指出去路,限定了时间,限期也是宽之又宽,做到仁至义尽。但是,如果七日内不能迁徙,文笔又陡起层叠而下:“夫傲天子之命吏,不听其言,不徙以避之,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皆可杀。”这段判决文字写得极为严正,十分果决、犀利。最后落到“杀”字上,使正义之力大大变强。更有甚者,不仅要杀,而且要斩尽杀绝。诛杀的方法,也写得明明白白,以示有绝对的把握。那些“为民物害者”,对此必会心惊胆战。结尾“其无悔”只有三字,戛然而止,尤见峭劲。韩愈有言“气盛则言之短长与声之高下者皆宜。”(《答李翊书》)从他这篇文章来看,确实表现了这一特点。
鳄鱼“冥顽不灵,刺史虽有言,不闻不知也”。这在韩愈的文章中是说得一清二楚的。既然鳄鱼无知,韩愈的写作目的有何,“好游戏”(清·李光地《榕村语录·卷五》)的韩愈,无非是在借题发挥而已。在指责鳄鱼的背后,有比鳄鱼更为凶残的丑类在。安史之乱以来那些拥兵割据的藩镇大帅,鱼肉百姓的贪官污吏,更为祸国殃民。所以这篇貌似“游戏文字”的文章,显然寓有鲜明的主题,它因小见大;发人深思,有着严峻的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参考资料
- [1]杨慧文.韩愈散文选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135-139
- [2]李莎·卡尔杜齐.唐宋文选:五洲传播出版社,2015:48-51
- [3]朱一清.古文观止赏析集评(三):安徽文艺出版社,1996:320-327
- [4]《唐五代文观止》编委会.唐五代文观止:学林出版社,2015:10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