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吏

县官编丁著图甲,悍吏入村捉鹅鸭。

县官养老赐帛肉,悍吏沿村括稻谷。

豺狼到处无虚过,不断人喉抉人目。

长官好善民已愁,况以不善司民牧。

山田苦旱生草菅,水田浪阔声潺潺。

圣主深仁发天庾,悍吏贪勒为刁奸。

索逋汹汹虎而翼,叫呼楚挞无宁刻。

村中杀鸡忙作食,前村后村已屏息。

呜呼长吏定不知,知而故纵非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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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悍吏》是清代诗人郑板桥所作的一首七言古诗。此诗写县官虚伪悍吏凶横,从两个不同的侧面反映了旧社会官场的黑暗,诗里对官吏的揭露是深刻的,但对皇帝却有着错误的认识,认为皇帝爱惜人民。此诗写得明白如话,通俗易懂,自成一格。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县官编丁著图甲,悍吏入村捉鹅鸭。

县官把所辖人口编好户口簿,凶恶的小吏带着户口簿进村连鹅鸭都不放过。

县官养老赐帛肉,悍吏沿村括稻谷。

县官养老有皇帝赐给的丝帛和肉食,悍吏们则挨村挨户地搜刮稻谷。

豺狼到处无虚过,不断人喉抉人目。

豺狼经过的地方没有白白放过的,不是掐断人的喉咙就是剜掉人的眼睛。

长官好善民已愁,况以不善司民牧。

县官好行善,但由于悍吏作恶,人民已经发愁了,何况那些不善的人来做地方长官呢?

山田苦旱生草菅,水田浪阔声潺潺。

山地干旱只生杂草,洼地里积水田又涝。

圣主深仁发天庾,悍吏贪勒为刁奸。

朝廷发放赈灾粮,恶吏们却从中贪污舞弊。

索逋汹汹虎而翼,叫呼楚挞无宁刻。

恶吏们为虎作伥,气势汹汹地催讨租税,大声呵斥、鞭挞百姓没有一刻停息。

村中杀鸡忙作食,前村后村已屏息。

村里人忙着杀鸡为恶吏们准备食物,整村人都害怕得大气不敢出。

呜呼长吏定不知,知而故纵非人为。

长吏们一定不知道恶吏们的所作所为,如果知道了还放纵他们一定不是人干的事情啊!

创作背景

清乾隆七年(1742年),郑板桥出任山东范县知县。乾隆十一年(1746年)调山东潍县县令,以“请赈忤大吏”之罪,被诬告革职罢官,迁回江苏扬州。在这两任知县坎坷仕途中,他经历了官场的黑暗、百姓生活的困苦,写下了《悍吏》等诗。

文学赏析

这首诗分三段。第一段从开头到“况以不善司民牧”。这段揭露悍吏把县官的善政变为残民的恶政。县官要清查丁口编著户籍簿,悍吏趁机下乡捉老百姓的鹅鸭。县官尊老敬贤决定赏赐给老人衣物和肉食,悍吏趁机沿村搜刮老百姓的粮食。他们象豺狼一样,所到之处从不白白放过,不是掐断人的喉咙,就是挖掉人的眼睛。长官如此好善而老百姓已愁苦不堪,何况用那些不善的人来作地方长官。

第二段到“前村后村已屏息”。这段揭露悍吏趁天灾之时残害百姓的罪行。山田因为干旱而不长庄稼、只生管草,水田却因涝灾而波浪滚滚。山地水田都遭灾,眼见是颗粒无收了,皇帝发善心决定开天庾发粮赈灾。悍吏趁机营私舞弊中饱私囊,不但不发放粮食,反而向人民讨取欠租,气势汹汹,像恶虎长上了翅膀。猛虎食人肉、喝人血,已经够凶恶的了,但猛虎还不能上树,悍吏如虎添翼,凶恶更胜过猛虎,对人民的残害更胜过猛虎。他们在村中狂叫乱喊,用木棒胡乱打人,闹得鸡犬不宁。老首姓吓得赶快杀鸡备酒,以求欢心。附近村庄知道官吏下乡来了,就象虎群在附近活动,吓得大气儿也不敢出。悍吏之淫威居然达到了如此程度。

最后两句为第三段。诗人发出了深沉的感叹:长官定然不知悍吏如此作恶,如果知道而故意放纵,那么这真不是人干的事。这是愤激的反语,实际是抨击长官知而故纵,将矛头指向了悍吏的上司。

这首诗揭露了悍吏残害人民的种种暴行,字里行间充满了嫉恶如仇的战斗精神。对残害人民的官吏,郑板桥是恨之入骨的。“豺狼” “贪勒”“刁奸” “虎而翼” “非人为” ,这些词语都浸透了诗人的憎恨之情。强烈鲜明的爱憎是该诗的艺术特征,也是该诗具有激动人心的艺术力量之所在。

其次,这首诗采用了层层深入的写作手法,先写长官好善时悍吏的恶行,再写长官不善时悍吏穷凶极恶的暴行,最后抨击知而故纵的长官。这样,揭露了悍吏作恶多端的面目和给百姓带来的深重苦难,诗的批判力量随之逐渐增强、批判层次也逐渐增高。

最后,值得特别一提的是这首诗批判的深刻性。孔子说“苛政猛,于虎”,批判的是“苛政”,对于“仁政”却是称颂的。杜甫描绘了“安史之乱”给人民带来的苦难,对于“开元全盛日”也是颂扬的。这首诗在艺术上显然不如杜甫的“三吏”,但是却深刻揭示了这样一种现象:不管长官是否“善”,不管皇帝是否“仁”,最后给老百姓带来的都是灾难。当然,郑板桥还不能认识到根源在于封建制度本身,而只归罪于悍吏,但揭露出“仁政”、“善政”是幻想却是很深刻的。这种批判的深刻性显然带有封建社会末期的性质。这是郑板桥经过十二年县官生涯总结出来的真理。正是这种彻底的失望使他毅然“扯碎状元袍,脱却乌纱帽”(《道情十首》),辞官归里,与官场决裂,在穷愁潦倒中登上了艺术高峰。

作者简介

郑燮

郑燮(郑板桥)

清代书画家、文学家

郑燮(1693—1765),清江苏兴化人,字克柔,号板桥。乾隆元年进士。历官山东范县、潍县知县,有惠政。以请赈饥民忤大吏,乞疾归。作官前后均居扬州卖画,为“扬州八怪”之一。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人称三绝,亦工词。尤擅写兰竹,风格劲峭。又用隶体参入行楷,自称“六分半书”。有《板桥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