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十二曲·好事终

画梁春尽落香尘。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箕裘颓堕皆从敬,家事消亡首罪宁。宿孽总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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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好事终》是清代小说家曹雪芹所创作的一首曲子,出自《红楼梦》第五回。此曲表面写秦可卿为贾府衰亡的源头,实际着眼点却落在整个大家族上,把贾府衰亡和败灭的原因归结于贾敬的荒诞不经和他对子孙的放任自流,导致宁府上下乱伦滥交,纲常败坏。此曲用词香艳,含有浓重的讽刺意味。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画梁春尽落香尘(1)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2)箕裘颓堕皆从敬(3)家事(4)消亡首罪(5)宿孽(6)总因情!

在雕绘着图案的屋梁上把青春结束了,洒落一阵带香的尘土。自恃着风月情多容貌姣好,却不知这就是败家的根本。祖业倾颓子孙堕落都从贾敬始,家事败落家运衰亡首罪当归“宁”。前世的孽障啊,缘起总是一个“情”!

注释

(1)画梁春尽落香尘:暗指秦可卿在天香楼悬梁自尽。

(2)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擅风情”三句:谓秦可卿自恃风月情多和容貌美丽,而后贾府之败,根源可以追溯到这一点上。

(3)箕裘颓堕皆从敬:箕裘颓堕:旧时指儿孙不能继承祖业。箕裘:指簸箕、皮袍。《礼记·学记》:“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意思是说,善于冶炼的人家,必定先要子弟学会做簸箕,为弄木竹、兽角作准备。后人因以“箕裘”比喻祖先的事业。敬:指贾敬。他颓堕家教,放任子女胡作非为,养了个不肖之子贾珍,而贾珍则“乱伦”与儿媳私通。

(4)家事:家业。

(5)宁:指宁国府。

(6)宿孽:原始的罪恶,起头的坏事,祸根。

创作背景

曹雪芹以浪漫主义的手法,将《红楼梦十二支曲》和《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写在了“贾宝玉神游大虚境,警幻仙曲演红楼梦”这一回,这两组结构完整的组诗是“金陵十二钗”形象塑造的提纲。小说这一回,主要借由警幻仙子揭露金陵十二钗的命运,《红楼梦十二支曲》和《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对一些重要的女性悲剧人物的性格、命运和贾府的最后破败,都概括地作了预示。《红楼梦十二支曲》是《红楼梦》的点睛之笔。而《好事终》是揭露秦可卿命运的一支曲子。

文学赏析

秦可卿本是被弃于养生堂的孤儿,她从抱养她的“寒儒薄宦”之家进入贾府以后,就堕入了罪恶的渊薮。她走上绝路是贾府主子们糜烂生活的恶果,其中首恶便是贾珍这类人形兽类。

这首吟咏秦可卿的曲子着眼点却落在了整个贾氏大家族上。曹雪芹把这个“百年望族”衰落和败亡的主要原因归结为贾敬的荒诞不经合对子孙的放任自流,导致宁府上下乱伦滥交,纲常败坏。秦可卿之死,是在封建世族繁华鼎盛时暴露出来的一个败亡的征兆。曹雪芹的这种处理,大大加深了秦可卿悲剧故事的历史纵深感,使这首曲子具有了更为深广的社会意义。当然,作者由于时代所限,时不时地会陷入宿命的因果循环论,对于这些思想我们应当注意鉴别。

曲子的有一点是颇令人思索的,那就是秦可卿在小说中死得较早,接着还有贾元春省亲、庆元宵等盛事,但作者却说她是“败家的根本”。从表面上来看,后来贾府之败是由于这首曲子所归结的“宿孽总因情”,但四大家族的衰亡是社会的、政治的客观规律所决定的,封建统治阶级的生活腐朽、道德败坏也是其阶级本性所决定的。按道理说,即使曹雪芹远远不可能有这样的认识,也不至于把后来发生的重大变故的责任全推到一个受贾府这个罪恶封建家庭的毒氛污染而丧生的女子身上,把一切原因都说成是因为“情”。

其实,这和十二支曲的《引子》中所说的“都只为风月情浓”一样,只是作者有意识地在小说一切人物、事件上盖上的瞒人的印记。作者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给人以“大旨谈情”的假象,才虚构了太虚幻境、警幻仙子的。但是,这种“荒唐言”若不与现实沟通,就起不了掩护政治性的真事的作用。因而,作者又在现实中选择了秦可卿这个因风月之事败露而死亡的人,作为这种“情”的象征,让她在贾宝玉梦中“幻”为“情身”,还让那个也叫“秦可卿”的仙姬与薛宝钗、林黛玉的形象混为一体,最后与贾宝玉一起堕入“迷津”,暗示这是后来情节发展的影子,以自圆其“宿孽因情”之说。作者的思想是充满矛盾的,以假象示人是不得已的,所以他在太虚幻境入口处写下了一副对联,一再警告读者要辨清“真”、“假”、“有”、“无”。在小说中,冯渊之死已经写出凶手是薛蟠,却偏又说“这正是梦幻情缘”、“前生冤孽”。张金哥和守备之子双双被迫自尽,已经写出首恶是王熙凤,却偏说他们都是“多情的”,又制造“情孽”假象。就连心如“槁木死灰”的李纨、“戡破三春”遁入空门的贾惜春、“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于心上”的史湘云,作者也统统让她们在挂着“可怜风月债难偿”的对联的“孽海情天”中注了册,这个“情”(风情月债)正是书中的幌子。

贾府后来发生变故的直接导火线在荣国府,获罪而淹留在狱神庙的贾宝玉、王熙凤都是荣国府的人。贾宝玉的罪状不外乎“不肖种种承笞挞”时传的那种口舌。贾宝玉虽然有沾花惹草的贵族公子习气,但决不至于像贾珍父子那样无耻,使这一点成为累及整个贾府的罪状。真正的原因是敌对势力在政治斗争中要尽量抓住把柄来整治对方。作者偏要说这是风月之情造的孽,并且把它归结到它的发端——秦可卿的诱惑。在宁国府中,有很多事情原本就不像话。比如,若按封建礼法颓堕家教论罪,贾敬纵容子孙恣意妄为,就要比贾政想用严训教子就范而无能为力更严重,更应定为“首罪”。王熙凤的弄权、敛财、害命,也起于她协理宁国府。贾珍向王夫人流泪求请王熙凤料理丧事,纵容她“爱怎样就怎样,要什么只管……取去”,使她忘乎所以。铁槛寺受贿害命后,“凤姐胆识愈壮,以后有了这样的事,便恣意的作为起来”。而办这样奢靡的丧事,又因为贾珍、贾蓉与死者有特殊的关系。王熙凤计赚尤二姐、大闹宁国府,事情也起于贾珍、贾蓉,而贾蓉又与王熙凤有着不可告人的关系,他还是与王熙凤最亲的秦可卿的丈夫。尽管如此,“风情”、“月貌”以至于秦可卿本人,都不过是作者用来揭示贾府中种种关系的一种凭借,贾府衰亡的前因后果有具体的情节作出说明,这就像作者在具体描写冯渊、张金哥之死的情节时毫不含糊一样。

秦可卿“判词”和曲子中的词句的含义,要比读者草草去读所得的表面印象来得深奥,就连曲名“好事终”,其所指也不限于秦可卿一人,而可以是指整个贾府的败亡。

作者简介

曹雪芹

曹雪芹

清朝小说家、诗人、画家

曹雪芹(1715—1763),名沾,字梦阮,雪芹是其号,又号芹圃、芹溪。祖籍辽阳,先世原是汉族,后为满洲正白旗“包衣”人。曾祖曹玺任江宁织造。曾祖母孙氏做过康熙帝玄烨的保姆。祖父曹寅官至江宁织造,兼任两淮巡盐监察御使。雍正初年,曹家家道中落,曹雪芹随着全家迁回北京居住。晚年,曹雪芹移居北京西郊。生活更加穷苦,“满径蓬蒿”,“举家食粥”。他以坚韧不拔的毅力,专心一志地从事《红楼梦》的写作和修订。死后遗留《红楼梦》前八十回稿子。另有《废艺斋集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