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辩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律》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 “雨”,“邱”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者宫妾,乃不敢言“谕”及 “机”,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耶,为不可耶?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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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讳辩》是唐代文学家韩愈的一篇议论文。当时的著名诗人李贺因避父亲的名讳而不能参加进士科考,像其他读书人那样取得功名,以致前途受到影响。韩愈对此十分愤慨,于是写下这篇文章来论述此事,表达他反对将“避讳”搞得太泛滥的主张。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愈与李贺(1)书,劝贺举进士(2)。贺举进士(2)有名,与贺争名者(3)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2)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4)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5)曰:“若不明白(6),子与贺(7)得罪(8)。”愈曰:“然”。

我写信给李贺,劝他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李贺如去参加进士科考试就会考中,所以和他争名的人就攻击这件事情,说:“李贺父亲名晋肃,李贺不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才是对的,劝他考进士的人是不对的。”听到这种议论的人没有仔细想,就异口同声,跟着附和。皇甫湜对我说:“如果不把这件事说清楚,你和李贺将要蒙受坏名声。”我说:“是这样的”。

(10)》曰:“二名不偏讳(11)。”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是也。《(10)》曰:“不讳嫌名。”释之者曰:谓若“禹”与 “雨”,“邱”与“蓲”之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9),为犯“二名(10)”乎?为犯“嫌名(10)”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9),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礼记》上的规定说:“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解释的人说:“孔子的母亲名‘征在’,这是说如果说‘征’就不说‘在’,说到‘在’就不说‘征’。”《礼记》上的规定又说:“不避讳声音相近的字。”解释的人说:“说的是像‘禹’和‘雨’、‘丘’和‘蓲’之类的字就是这样。”现在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李贺去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是违犯了名字的两个字不必都避讳的规定呢?还是违犯了声音相近的字不避讳的规定呢?父亲的名字叫晋肃,儿子就不能参加进士科的考试,假如父亲名“仁”,儿子就不能做人吗?

(14)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15)孔子(16)欤?周公(15)作诗不讳,孔子(16)不偏讳二名,《春秋》不(30)不讳嫌名(18)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19),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20),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21)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者宫妾,(22)不敢言“(23)”及 “机”,以为触犯。士君子(24)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25)也?今(26)之于经,(27)之于(13)(28)之以国家之(29),贺举进士(12)为可耶,为不可耶?

避讳这个规定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制定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的人,不就是周公、孔子吗?周公作诗不避讳,孔子对人名的两个字也不都避讳,《春秋》也不讥讽不避讳人名声音相近的字。周康王钊的孙子,实际上就是昭王。曾参的父亲名晳,曾参不避讳“昔”字。周朝时有个人叫骐期,汉朝时有个人叫杜度,他们的儿子应怎样避讳?是为了避讳和名字声音相近的字,就连他们的姓也避讳了呢,还是不避讳和名字声音相近的字呢?汉朝避讳武帝的名,把“彻”改为“通”,但没有听说为避讳把车辙的“辙”改作别的字。避讳吕后的名,把“雉”叫做“野鸡”,可没有听说为避讳把治天下的“治”改作别的字。现在上奏章和下诏谕,没有听说避讳“浒”、“势”、“秉”和“饥”字。只有宦官宫妾才不敢说“谕”字和“机”字,认为说了就是触犯皇上。君子著书做事,应该遵守什么礼法呢?现在考察经典,查对规定,考核前代避讳的规定,李贺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是可以呢?还是不可以呢?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35)矣,作人得如周公(32)孔子(33),亦可以(36)矣。今世之士,不(37)行曾参、周公(32)孔子(33)之行,而讳亲之名则(37)胜于曾参、周公(32)孔子(33),亦见其惑也。(31)周公(32)孔子(33)、曾参(38)不可胜;胜周公(32)孔子(33)、曾参,(34)比于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32)孔子(33)、曾参者耶?

凡是侍奉父母,能做到像曾参那样,就能不被人指责了。做人能像周公、孔子那样,也可以说是到顶点了。现在世上的一些人,不去努力学习曾参、周公、孔子的品行,而要在避讳父母名字的事情上,却一定要超过曾参、周公、孔子,这也可以看出他们是糊涂的。周公、孔子、曾参,毕竟是不可能超过的。在避讳上超过了周公、孔子、曾参,就只能和宦官、宫妾一样了。那么这些宦官、宫妾对父母的孝顺,能比周公、孔子、曾参还好吗?

注释

(1)李贺:唐河南昌谷人,字长吉,中唐时期重要诗人。他是唐宗室的远亲,郑王李亮之后,家世早已没落。其父李晋肃官职低微,早死。他少能文,为韩愈、皇甫湜等所激赏。但他终生郁郁不得志,只做过奉礼郎和协律郎等小官。相传他经常背着锦囊骑驴外出,途中得佳句,即书投囊中,及暮归,整理成篇。其诗想象丰富,炼词琢句,险峭幽诡,但因过于矜奇,有时流于晦涩;尤长于乐府,能合之絃管。卒年仅二十七岁。有诗二百三十三首。

(2)进士:唐制,士人应礼部考试,考中的叫进士。

(3)毁:毁谤、攻击。

(4)察:仔细看。

(5)皇甫湜:字持正。唐宪宗元和年间进士,曾从韩愈学古文。

(6)明白:说清楚,辩明是非。

(7)且:将要。

(8)得罪:蒙受坏名声。

(9)进士:唐制,士人应礼部考试,考中的叫进士。

(10)律:这里指《礼记》。

(11)二名不偏讳:两个字的名字可以不避讳其中的一个字;即下文所说的“二名律”。

(12)进士:唐制,士人应礼部考试,考中的叫进士。

(13)律:这里指《礼记》。

(14)夫:用在句首,表示阐发议论的语气。

(15)周公:姓姬,名旦,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西周初政治家,相传周朝的典章制度都是他制定的。

(16)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人,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17)周公作诗不讳:其父文王名昌,其兄武王名发,周公作诗不讳“昌”字、“发”字,《诗经·周颂》就首“燕及皇天,克昌厥后”,“骏发尔私,终三十里”等句。

(18)《春秋》不讥不讳嫌名:《春秋》不讥讽不避讳声音相近的字;如卫桓公名完,“完”与“桓”同音,属于嫌名,《春秋》不讥。

(19)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周康王,姓姬,名钊;其子周昭王,名瑕;“昭”和“钊”同音,周人不讳;原文“孙”应作“子”。

(20)骐期:春秋时楚国人。杜度:汉朝人。这两个人的姓和名同音,如避讳同音字,连他们的姓也不能说了。

(21)吕后:名雉,汉高祖刘邦的皇后,曾临朝称制,当时为避吕后讳,称“雉”为“野鸡”。

(22)乃:竟。

(23)谕:唐代宗名豫,“谕”、“豫”二字同音。

(24)士君子:古时候指有志操和学问的人。

(25)法守:效法和遵守。

(26)考:考察。

(27)质:询问、对照。

(28)稽:考核、考查。

(29)典:文献典籍。

(30)讥:指责、非难。

(31)夫:用在句首,表示阐发议论的语气。

(32)周公:姓姬,名旦,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西周初政治家,相传周朝的典章制度都是他制定的。

(33)孔子:名丘,字仲尼,春秋时鲁国陬邑(今山东曲阜)人,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

(34)乃:竟。

(35)讥:指责、非难。

(36)止:到顶。

(37)务:致力。

(38)卒:终于、到底。

创作背景

封建社会对君主与尊长的名字不能直接说或直接写出来,叫做“避讳”。在唐朝成了一种极坏的社会风气,成了人们言行的精神枷锁。李贺在当时是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诗人,因父亲名晋肃,不能参加进士科的考试,“晋”与“进”同音,父名应避讳。韩愈致力于培养和推荐有学识的青年,便劝说李贺参加考进士。《讳辩》因李贺而写,韩愈引经据典,对腐朽的社会风气作了激烈的抨击与批评,把假卫道者的面目揭露无遗。

文学赏析

文章第一段明确地交待了作者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李贺怕触犯名讳,不去考取进士。韩愈热心于培养和推荐有才华的青年,曾经写信给李贺,劝他去应考,与李贺争名的人恣意毁谤,说:“李贺的父亲名晋肃,李贺不参加进士考试是正确的,劝他去考试的人是不对的。”听到这种议论的人不加思索,便随声附和。一时间形成了是非不清,不利于韩愈的舆论。正如皇甫湜所说:“如果不把这件事分辨清楚,您和李贺将蒙受坏名声。”正是为了批驳这种毁谤,韩愈才写了这篇文章。

文章在扼要交代写作的原因之后,先引律,后引经,再引国家之典。层层辩驳,深刻而透彻,最后以幽默的笔调,指出那些“毁之者”只不过是自比于宦官宫妾,一点也不是士君子光明正大的行为。在文章的写法上,作者不作正面的结论,只是在引经据典之后,用一连串的反诘句对“毁之者”提出质问,步步紧逼,气势夺人,具有极强的威慑力量。

文章第三段再引国家之典,即查考古今有关“名讳”的记载,驳斥“毁之者”。文章这一部分所记事实非常丰富,又文字精炼,几乎每一个记叙都需详加阐述。这些记叙博古通今,既有“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周康王钊之子不讳同音字“昭”,曾参不讳“晳”的同音字“昔”,“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讳吕后‘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等等前朝的记载;又有“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也。惟宦官宫妾不敢言‘谕’及‘机’,以为触犯’”的记载。既有正面地记叙,又有机智地反问:“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通过这些无可辩驳的事实,谁是谁非已经很明确了,这时,韩愈用“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二句再一次质问“毁之者”,结论自问自明,却又去诘问对方,这把本来已确定的思想表现得更加鲜明、强烈。

文章最后一段以“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这几句幽默的讽刺笔调,斥责那些“毁之者”。凡是侍奉父母能够象曾参那样,就可以不受到指责了。做人能够象周公、孔子,也可以说到顶了。但是不致力学习曾参、周公、孔子的品行,却在避讳亲人的名字这件事情上一定要超过曾参、周公、孔子的人和宦官宫妾一样是不明智的。

《讳辩》写作很有特点,正如《古文观止》所评论的那样:“前分律、经、典三段,后尾抱前,婉畅显快,反反复复,如大海回风,一波未平,一波复起,尽是设疑两可之辞,待智者自择。此别是一种文法。”

作者简介

韩愈

韩愈

唐代官员,文学家、思想家、哲学家

韩愈(768—824),字退之,河南河阳(今河南孟州)人。自谓郡望昌黎,世称韩昌黎。贞元八年(792年)进士。曾任国子博士、刑部侍郎等职,因谏阻宪宗奉迎佛骨被贬为潮州刺史。后官至吏部侍郎。卒谥“文”。倡导古文运动,其散文被列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其诗力求新奇,有时流于险怪,对宋诗影响颇大。有《昌黎先生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