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叟传

醉叟者,不知何地人,亦不言其姓字,以其常醉,呼曰醉叟。岁一游荆澧间,冠七梁冠,衣绣衣,高权阔辅,修髯便腹,望之如悍将军。

年可五十馀,无伴侣弟子。手提一黄竹篮,尽日酣沉,白昼如寐。百步之外,糟风逆鼻。遍巷陌索酒,顷刻数十馀家,醉态如初。不谷食,唯啖蜈蚣、蜘蛛、癞虾䗫,及一切虫蚁之类。市儿惊骇,争握诸毒以供,一游行时,随而观者常百馀人。人有侮之者,漫作数语,多中其阴事,其人骇而反走。篮中尝畜乾蜈蚣数十条。问之,则曰:“天寒酒可得,此物不可得也。”

伯修予告时,初闻以为传言者过,召而饮之。童子觅毒虫十馀种进,皆生啖之。诸小虫浸渍杯中,如鸡在醢,与酒俱尽。蜈蚣长五六寸者,夹以柏叶,去其钳,生置口中,赤爪狞狞曲伸唇髭间,见者肌栗。叟方得意大嚼,如饭熊白豚乳也。问诸味孰佳?

叟曰:“蝎味大佳,惜南中不可得。蜈蚣次之,蜘蛛小者胜。独蚁不可多食,多食则闷。”

问食之有何益?曰:“无益,直戏耳。”

后与余往来渐熟,每来踞坐砌间,呼酒痛饮,或以客礼礼之,即不乐。信口浪谈,事多怪诞。每数十数,必有一二说入微者。诘之不答,再诘之,即佯以他辞对。

一日,偕诸舅出游,谈及金、焦之胜,道值叟,二舅言某年曾登金山。叟笑曰:“得非某参戎置酒,某幕客相从乎?”

二舅惊愕,诘其故,不答。后有人窃窥其篮,见有若告身者,或云曾为彼中万户,理亦有之。

叟踪迹怪异,居止无所,晚宿古庙,或阛阛檐下。口中常提“万法归一,一归何处”。凡行住坐眠,及对谈之时,皆呼此二语。有询其故者,叟终不对。往余赴部时,犹见之沙市,今不知在何所矣。

石公曰:“余于市肆间,每见异人,恨不得其踪迹。因叹山林岩壑,异人之所窟宅,见于市肆者,十一耳。至于史册所记稗官所书又不过市肆之十一其人既无自见之心所与游又皆屠沽市贩游僧乞食之辈贤士大夫知而传之者几何?余往闻澧州有冠仙姑及一瓢道人。近日武,汉之间,有数人行事亦怪,有一人类知道者。噫,岂所谓龙德而隐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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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醉叟传》是袁宏道最优秀的传记作品,文中将醉叟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地生动鲜明,如在目前。醉叟行为怪诞,不像此世间人,倒像看穿了凡人世界,了悟了人生真谛的仙人。此一人物形象,是作者内心敬佩又向往的人物,作者将自己的情感意志融入其中,成功刻画了这个神奇的人物形象。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醉叟者,不知何地人,亦不言其姓字,以其常醉,呼曰醉叟。岁一游(1)(2)间,冠七梁冠(3),衣绣衣,高权阔辅(4),修髯便腹,望之如悍将军。

醉叟,不知是什么地方的人,也不知他姓什么叫什么,因为他经常处于喝醉的状态,就叫他醉叟。有一年他在荆澧一带游历,戴着一品高帽,穿着锦绣衣服,高颧骨阔腮帮,鬍鬚修长,大腹便便,看去像一个勇武的将军。

年可五十馀,无伴侣弟子。手提一黄竹篮,尽日酣沉,白昼如寐。百步之外,糟风逆鼻。遍巷陌索酒,顷刻数十馀家,醉态如初。不谷食,唯啖蜈蚣、蜘蛛、癞虾䗫,及一切虫蚁之类。市儿惊骇,争握诸毒以供,一游行时,随而观者常百馀人。人有侮之者,漫作数语,多中其阴事(5),其人骇而反走。篮中尝畜乾蜈蚣数十条。问之,则曰:“天寒酒可得,此物不可得也。”

年龄大约五十多岁,没有妻子儿女。手中提着一个黄色的竹篮,整天醉醺醺的,白天好像没有醒过。百步以外的地方,酒气冲鼻。他在街上到处讨酒喝,一会儿就是几十家,喝完后醉态跟没喝前一样。他不吃谷物,只吃蜈蚣、蜘蛛、癞虾和一切小虫蚂蚁之类的东西。市中小儿都很惊奇,争着拿出各种毒虫给他吃。他出行时,跟随观看的人常常有一百多人。有侮辱他的人,他只是轻轻说出几句话,大多击中那人的隐秘私事,那人惊骇转身就走。他的竹篮中曾储备烘乾的蜈蚣几十条。询问他,就说:“天冷的时候,酒能得到,这个东西可就不能得到罗。”

伯修(6)予告(7)时,初闻以为传言者过,召而饮之。童子觅毒虫十馀种进,皆生啖之。诸小虫浸渍杯中,如鸡在醢,与酒俱尽。蜈蚣长五六寸者,夹以柏叶,去其钳,生置口中,赤爪狞狞曲伸唇髭间,见者肌栗。叟方得意大嚼,如饭熊白豚乳也。问诸味孰佳?

袁宗道告假还乡的时候,刚开始认为,那些传言言过其实,叫来与他饮酒。仆人找来几十条毒虫给他,他都把它们活吃了。一些小虫泡在酒杯中,就像罐子里炖的鸡,跟酒一起喝下去了。蜈蚣有五六寸长的,就用柏枝夹着,除去它的钳夹,活着放进口中,红色的爪子在嘴唇鬍鬚间扭来扭去,看的人都起了鸡皮疙瘩。而醉叟正得意地大嚼,好像吃的是猪肉米饭。问他毒虫的味道哪一种最好?

叟曰:“蝎味大佳,惜南中不可得。蜈蚣次之,蜘蛛小者胜。独蚁不可多食,多食则闷。”

醉叟说:“蝎子的味道最好,可惜南方中原都不能找到。蜈蚣的味道次之,小的蜘蛛的味道优美。只有蚂蚁不能吃得太多,吃多了就闷。”

问食之有何益?曰:“无益,直戏耳。”

问他吃毒虫有什么益处,回答说:“没有益处,只是好玩而已。”

后与余往来渐熟,每来踞坐砌间,呼酒痛饮,或以客礼礼之,即不乐。信口浪谈,事多怪诞。每数十数,必有一二说入微者。诘之不答,再诘之,即佯以他辞对。

后来跟我来往熟悉了,每次来就盘腿坐在台阶上,呼酒痛饮,有时用客人的礼节礼待他,他就不高兴。他随口漫谈,事情大多怪诞,每几十件事情中,一定有一二件事是细致入微、深刻的。询问他,他却不回答了,再问,就假装用其他的话来搪塞。

一日,偕诸舅出游,谈及金、焦之胜,道值叟,二舅言某年曾登金山。叟笑曰:“得非某参戎(8)置酒,某幕客相从乎?”

一天,带着几个舅舅到外面游玩,说道金、焦的胜景,谈到那个醉叟。二舅说有一年曾跟他一起登金山,醉叟笑着说:“如果不是某某参戎,某某怎会做你的幕僚呢?”

二舅惊愕,诘其故,不答。后有人窃窥其篮,见有若告身者,或云曾为彼中万户,理亦有之。

二舅惊愕,询问原故,醉叟不再回答。后来有人暗中查看他的竹篮,看见好像有一个官职委任状,有人说他曾经是万户(官名),道理也是有的。

叟踪迹怪异,居止无所,晚宿古庙,或阛阛檐下。口中常提“万法归一,一归何处”。凡行住坐眠,及对谈之时,皆呼此二语。有询其故者,叟终不对。往余赴部时,犹见之沙市(11),今不知在何所矣。

醉叟的行踪飘忽,行为怪异,居无定所,晚上有时住在古庙,有时就住在别人的屋檐下。口中常说的一句话是“万法归一,一归何处”。凡是行住坐眠,和跟他谈话的时候,都会说这句话。有人询问这句话的缘由,醉叟始终没有回答。我在到户部上任时,还在沙市看见过他,现在不知他在什么地方了。

石公曰:“余于市肆间,每见异人,恨不得其踪迹。因叹山林岩壑,异人之所窟宅,见于市肆者,十一耳。至于史册所记稗官所书又不过市肆之十一其人既无自见之心所与游又皆屠沽市贩游僧乞食之辈贤士大夫知而传之者几何?余往闻(12)州有冠仙姑及一瓢道人。近日武,汉之间,有数人行事亦怪,有一人类知道者。噫,岂所谓龙德而隐者哉!”

注释

(1)荆:今湖北一带。

(2)澧:河流名,在今湖南境内。

(3)七梁冠:有七道横脊的帽子。梁,帽子上的横脊。梁冠上的梁数是明朝时期的王公大臣区分品级的人的一种方法,公冠八梁,侯、伯七梁,都加笼巾貂蝉(貂原来挂貂尾,后以雉尾代替,蝉是金饰)。驸马七梁不用雉尾。一品七梁,玉带玉珮具。黄、绿、赤、紫织成云凤四色花锦绶,下结青丝网,玉绶环。

(4)高权阔辅:高颧骨阔腮帮。权,通“颧”。辅,腮颊。

(5)阴事:隐密不愿让人知道的事。

(6)伯修:袁宗道,宏道长兄。

(7)予告:官吏获准休假。

(8)参戎:明、清时武官参将,俗称参戎。

(9)告身:委任官职的文凭。

(10)万户:元代官名,为世袭军职,有上、中、下三等。

(11)沙市:在湖北江陵县东南。

(12)澧:河流名,在今湖南境内。

作者简介

袁宏道

袁宏道

明代文人,公安派代表人物

袁宏道(1568—1610),字中郎,号石公,又号六休,公安(今湖北)人。万历二十年(1592)进士,历官吴县知县、顺天教授、考功员外郎等职。为“公安派”的代表人物。受李贽、徐渭影响颇深,不满前后“七子”的复古主义,认为“世道既变,文亦因之,今之不必摹古者,亦势也”,主张独抒性灵,不拘格套,非从自己胸臆流出,不肯下笔。创作以散文小品擅胜,清新流畅,真率自然。其诗浅近通俗,但有肤廓之嫌。有《袁中郎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