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佛骨表
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茢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作品简介
《论佛骨表》是唐代文学家韩愈于元和十四年(819年)向唐宪宗上的一篇奏表。该表中心论点是“佛不足事”,集中表现了作者坚决反对唐宪宗拜迎佛骨这一迷信举动,充分显示了作者反佛明儒的坚定立场和英勇无畏的战斗精神。该表广征博引,说古论今,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感情激烈。
译文注释
译文
臣某言(1):伏(2)以佛(3)者,夷狄(4)之一法(5)耳,自后汉(6)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7)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8)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9)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10)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11)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12)及禹(13),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14),然而中国未有佛(3)也。其后殷汤(15)亦年百岁,汤孙太戊(16)在位七十五年,武丁(17)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18)年九十七岁,武王(19)年九十三岁,穆王(20)在位百年。此时佛(3)法(5)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3)而致然也。
臣上陈说:我认为佛教不过是外国人的一种法术罢了。在后汉时传入中国,上古时从来没有。上古时,黄帝在位一百年,活了一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活了一百岁:颛项在位七十九年,享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享年一百零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享年一百一十八岁;虞舜和大禹,也都活了一百岁。那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长寿,但是中国并没有佛教。后来,殷朝的商汤也活了一百岁。商汤的孙子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史书上没有说他们活了多少年。但推断他们的年龄,大概也都不少于一百岁。周文王享年九十七岁,周武王享年九十三岁,周穆王在位一百年,此时佛法也没有传入中国。他们并不是由于信奉佛教才活到这样的高寿。
汉明帝(21)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22)不长。宋、齐、梁、陈、元魏(23)已下,事佛渐谨(24),年代尤促(25),惟梁武帝(26)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27),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竟为侯景(28)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汉明帝的时候,中国开始有了佛教。明帝在位才仅仅十八年。明帝以后国家战乱,皇帝一个接着一个夭折,国运不久长。宋、齐、梁、陈、元魏以来,信奉佛教越来越虔诚,建国的时间和皇帝的寿命却更加短暂。只有梁武帝做了四十八年的皇帝,他前后三次舍身佛寺做佛僧,他祭祀宗庙,不杀牲畜作祭品,他本人每天只吃一顿饭,只吃蔬菜和水果;但他后来竟被侯景所逼迫,饿死在台城,梁朝也很快灭亡。信奉佛教祈求保佑,反而遭到灾祸。由此看来,佛不足以信奉,是十分明白的道理。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29)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30)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31)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32)。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本朝高祖皇帝在刚刚接收隋朝天下时,就打算废除佛教。当时的群臣,才能见识短浅,不能深刻领会先王的旨意,不能了解从古到今普遍适用的治国措施,无法阐明并推行高祖皇帝神圣英明的主张,以纠正信奉佛法这种社会弊病,废除佛教这件事于是就停止没有实行,我对此常常感到遗憾。我认为睿圣文武的皇帝陛下,您的神圣、英明,几千年来没有人比得上。陛下即位的初期,就不准许剃度人当僧尼道士,更不准许创建佛寺道观,我常以为高祖皇帝消灭佛教的意愿,一定会在陛下手中得以实现,现在纵然不会马上实现,怎么可以放纵使佛教兴盛起来呢?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39),舁(33)入大内(34),又令诸寺递迎(35)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36)以年丰人乐,徇(37)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38)之观(39),戏玩之具(40)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41),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42),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43)。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44)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如今听说陛下命令大批僧人到凤翔迎接佛骨,陛下自己则亲自登楼观看,将佛骨抬入宫内,还命令各寺院轮流迎接供奉。我虽然十分愚笨,也知道陛下一定不是被佛法所迷惑,做这样隆重的场面来敬奉,只是希望求得幸福吉祥。不过是由于年成丰足,百姓安居乐业。顺应人们的心意,为京城的士人和庶民设置奇异的景观,以及游戏玩乐罢了。哪有像您这样圣明的天子,而去相信佛骨有灵这种事呢?然而老百姓愚昧无知,容易迷惑难于清醒,如果他们看到陛下这样做,将会说陛下是真心诚意信奉佛法,都说:“天子是无所不通的,还一心敬奉信仰佛,老百姓是何等样的人,怎么能够爱惜身体而不去献身为佛徒呢?于是他们就会焚香项礼,双手合十,成十上百人聚在一起,施舍衣服钱财,从早到晚,互相仿效唯恐落在后边。老少奔波着,丢弃了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和本分。如果不立即加以禁止,佛骨再经过各寺院,必定有人砍掉胳臂,割下身上的肉来奉献佛陀。伤风败俗,四方传为笑谈,这可不是小事啊!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45),身不服先王之法服(46);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47)。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48)一见,礼宾(49)一设(50),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佛本来是不开化的外国人,和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样式不同,嘴里不讲先王留下的合乎礼法的道理,身上不穿先王规定的合乎礼法的衣服,不懂得君臣仁义、父子之情。假如他至今还活着,接受他的国君的命令,来到我国京城朝拜,陛下容纳接待他,不过在宣政殿接见一次,由礼宾院设一次酒筵招待一下,赐给他一套衣服,派兵护卫着让他离开我国境内,不许他迷惑百姓。何况他已经死了很久,枯朽的指骨,是污秽不祥的死尸的残留部分,怎么可以让它进入宫廷中!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51)先以桃茢(52)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51)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53)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54)感激恳悃(55)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
孔子说:“严肃地对待鬼神,但却离他远远的。”古代的诸侯,在他的国家举行祭吊活动,尚且命令巫师首先用桃杖和扫帚举行“祓”礼,以消除不祥,这之后才进行祭吊。现在无缘无故地取来朽烂污秽的东西,陛下亲临观看它,却不先让巫师消除邪气,不用桃杖和扫帚扫除污秽,群臣不说这种做法不对,御史不指出这种做法的错误,我实在感到羞耻。我请求将佛骨交给有关部门,扔进火里水里,永远灭绝,断绝天下人的疑虑,杜绝后代人的迷惑。使天下的人知道圣人的所作所为,远远地超出普通人之上,这岂不是大好事吗?岂不是十分快乐的事吗?佛如果真的灵验,能降下灾祸的话,那么,一切的祸殃,都应加在我的身上,老天爷在上面看着,我绝不后悔埋怨。我不胜感激恳切之至,谨奉上这个表章让陛下知闻,我真是诚惶诚恐。
注释
(1)臣某言:表开头的一种格式,某是上表者的代词。
(2)伏:俯伏,下对上的敬词。
(3)佛:此处指佛教。
(4)夷狄:古代对少数民族的称呼,文章指天竺(今印度)。
(5)法:法度,文章指宗教。
(6)后汉:即东汉。
(7)黄帝:传说中上古时代部落联盟的首领,姓公孙,名轩辕。相传他先后战胜炎帝和蚩尤,为汉族始祖。
(8)少昊:传说中古部落首领。黄帝子,己姓,名挚,字青阳。
(9)颛顼:传说中古部落首领。黄帝之子昌意之后,号高阳氏,居于帝丘(今河南省濮阳东南)。
(10)帝喾:传说中古部落首领,黄帝之子玄嚣之后,号高辛氏,居西亳(今河南省偃师县)。
(11)帝尧:传说中古部落联盟领袖,帝喾之子,号陶唐氏,居平阳(今山西省临汾县)。
(12)帝舜:传说中古部落联盟领袖,颛项的七世孙,姚姓,号有虞氏,名重华,居蒲坂(今山西省永济县东南)。
(13)禹:传说原为夏后氏部落领袖,后因治水有功,舜死后为部落联盟领袖。
(14)寿考:寿命长。考:老。
(15)殷汤:帝喾之子契之后,子姓,原为商族领袖。后用伊尹,陆续灭掉邻国和夏的盟国,最后一举灭夏,建立商朝。
(16)太戊:即大戊,殷汤第四代孙。
(17)武丁:殷汤第十代孙。
(18)周文王:相传为帝喾之子后稷之后,姬姓,名昌。亦称西伯,史称其“和善累德,诸侯皆向之。”纣王曾囚西伯于菱里(故址在今河南省汤阴县北)。
(19)武王:周武王名发,文王次子。率众诸侯伐纣灭商,建立周朝。
(20)穆王:周昭王子,名满。
(21)汉明帝:即刘庄,光武帝刘秀第四子。
(22)运祚:国运,福祚,即世运。
(23)宋、齐、梁、陈、元魏:国名。宋:开国皇帝刘裕,或称刘宋,立国59年。前后八个皇帝,四人被杀。齐:开国皇帝萧道成,或称南齐,立国23年。前后七个皇帝,三人被杀。梁:或称萧梁,开国皇帝萧衍,立国56年。前后四个皇帝,三人被杀,一人饿死。陈:开国皇帝陈霸先,立国34年。前后五个皇帝,一人被俘。元魏:即北魏,鲜卑人拓跋珪建立北魏,魏孝文帝时改姓元氏,故称元魏。立国160年。前后十七个皇帝,八人被杀。
(24)谨:慎重。
(25)促:短。
(26)梁武帝:即萧衍。萧衍,字叔达,502年至549年在位。即位后大兴寺庙,自己曾三次舍身同泰寺,由他的儿子和臣子用重金赎回。
(27)牲牢:指作祭品用的牲畜牛、羊、猪。
(28)侯景:字万景,北魏怀朔镇(今内蒙古固阳南)鲜卑化羯人。
(29)材识:才能见识。
(30)推阐:推广阐发。圣明对皇帝的美称,文章指高祖禁佛的主张。
(31)睿圣文武皇帝:唐宪宗元和三年正月群臣给唐宪宗李纯上的尊号。
(32)伦比:匹敌。
(33)舁:抬。
(34)大内:指皇帝宫殿。
(35)递迎:一个送一个迎接。
(36)直:只是。
(37)徇:顺从。
(38)诡异:怪异。
(39)观:给人看。
(40)具:置,备。
(41)愚冥:愚昧。
(42)焚顶烧指:以火烧头顶,烧灼手指。
(43)业次:生业,如做工、经商等。此处指本职工作。
(44)脔身:把身上的肉割下一块。脔:切成小块的肉。
(45)法言:指合乎礼法的言语、服饰。
(46)法服:指合乎礼法的言语、服饰。
(47)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僧人见皇帝不行人臣礼,又不养父母,无妻无子。
(48)宣政:宫殿名,位于大明宫含元殿后。
(49)礼宾:礼宾院,唐宪宗元和九年设礼宾院于长安长兴里,以待四夷之使。
(50)设:指设宴。
(51)巫祝:巫:能以舞降神的人。祝:祠庙中司祭礼的人。
(52)桃茢:用桃枝编的笤帚,古人用它扫除不祥。
(53)寻常:指一般人。
(54)无任:即不胜。
(55)恳悃:诚恳。
创作背景
元和十四年(819年)正月,唐宪宗派宦官到凤翔法门寺,把释迦牟尼佛的遗骨迎入宫,供奉三日,又送回寺院。于是整个长安城都轰动了,王公士民们奔走相庆,纷纷前去瞻礼施舍。韩愈认为佛教的教义和儒家学说相悖,并鉴于“迎佛骨”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巨大危害,于是写下了这篇表,列举事实,论述佛不足事,对最高统治者及社会佞佛之风进行批判。
文学赏析
韩愈在这篇表中揣摩皇帝迎佛骨的心理状态在于“事佛求福”、益寿延年,因此他只字不提佛理,表的前半部分只从年寿上立论。表分为四大段,由六个自然段组成:第一大段包括一、二自然段。这一大段以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之后的大量历史事实,从正反两方面证实“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一自然段指出佛教传入中国以前,君王长寿:开篇简洁有力地做出判断:佛是夷狄的宗教,东汉时流入中国。(按,据今人考证,佛教在西汉时已传进中国)点出“夷狄”,以同“中国”相区别,希望能从皇帝至高无上的自尊心方面打动唐宪宗。继而列举上古时期黄帝、少昊、颛项、帝喾、尧、舜、禹、殷汤、大戊、武丁、周文王、武王、穆王等都长寿的历史现象,说明长寿的原因并不是“事佛”一这就隐含不必事佛的意思在内。第二自然段,以佛教传入后,皇帝“事佛求福,乃竟得祸”的事实,讲明了“佛不足事”的道理。
第二段也就是第三自然段,以唐高祖对佛教“则议除之”的历史与唐宪宗违背祖宗遗教,迎奉佛骨带来危害的现实,从正反两个方面说明“佛不足事”,事佛有害。先叙述高祖对佛教采用“除之”措施。由于唐初政局变动,秦王李世民杀皇太子李建成与齐王李元吉后,高祖失去权位,新登基的唐太宗李世民用“大赦”和“复浮图、老子法”等措施拉拢人心,稳定局面。高祖除佛落空。这段史事难于秉笔直书,所以作者巧妙地把它推给“群臣才识不远”。作者高度评价除佛之议,觉得是“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时弊”,并明确表示对停止除佛的不满: “臣常恨焉”。次叙唐宪宗即位之初,实行高祖遗志, “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士,又不许创立寺、观”。使作者欢欣鼓舞。但情况剧变,现在不仅没有实行诏令,反而放纵佛教蔓延扩展,使它盛行。 “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这句在文中起承接、关锁作用,文意一大转折,前面从正面立论,用作下文的对比。下文叙唐宪宗迎奉佛骨“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从反面劝谏唐宪宗停止迎奉佛骨之举,委婉地替宪宗开脱,有意说他“不惑于佛”,迎佛骨只是迁就众人贪乐之心,为人们设怪异戏玩之具。其实,作者深知唐宪宗为佛教虚妄所迷。从称颂唐宪宗“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到为之推诿责任,足见作者上表时期盼唐宪宗接受诤谏和小心翼翼的心理。 “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不想触怒唐宪宗,而搬给其一个改变初衷,停迎佛骨的阶梯。表文把迎奉佛骨造成恶果的责任推给“百姓愚冥”,虽然是作者“上智下愚”观点的流露,但更是一种策略。百姓以皇帝“真心事佛”,因而出现狂热、怪异情况:焚顶烧指、解衣散钱、弃其业次,甚至断臂脔身。 “自朝至暮”从时间上写狂热怪异的程度, “百十为群”、 “老少奔波”,言狂热,怪异人数之众。作者对此现象做出评判:“伤风败俗,传笑四方”,不是小事。第一段言先朝故事以影射现实:迎奉佛骨无益而有害?第二段则言本朝时事,以批评现实:迎奉佛骨,带来祸害,虽为唐宪宗开脱,但唐宪宗实负重责,这是不言而喻的。
第三段包括第四、五自然段,从佛本夷狄之人与对鬼神应敬而远之两个方面阐述迎奉佛骨有背先王之道,再次论证佛不足事,事佛有害。第四自然段指出佛骨乃“枯朽之骨,凶秽之余”,不得入宫禁。“夫佛,本夷狄之人”,这是从排斥外来思想的方面探究佛祖的来由:佛并不神圣,他们的佛祖释迦牟尼也不过是肉眼凡胎的人,而且是夷狄之人。鄙夷之情溢干言表。从佛祖这一根本上否定佛,说明作者反佛相当彻底。佛祖作为夷狄之人,语言、衣服诸方面都与中国人不一样。
第四大段在上述条陈事佛有害的基础上,提出“永绝根本”的排佛措施,表示如果能够实施“岂不盛哉!岂不快哉!”排佛的措施是“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这一措施的深远意义是“永绝根本”,使天下之人消除疑惑。作者忍不住在这里插入抒情语句,以表达欢欣之情。继而做一假设:“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作者情愿承担一切风险,表现出为国为民牺牲一己的精神,既言“佛如有灵”,这就透露作者未必相信佛能作祟,表明作者思想可能徘徊于有神、无神之间。
这篇表以大量历史事实与现实状况作为例证,阐述“佛不足事”这一中心论点,并引经据典,用先王之教与先王礼法作为理论依据,由远及近,从古到今,层层紧扣,逐层深化,严肃批评唐宪宗迎佛骨、崇佛教的荒谬性与危害性,始终表现摆事实、讲道理、诚恳劝谏的风范。文章擅长用对照写法。从历史看,有佛教传入中国之前与传入中国之后不同情况的对比;从现实来看,有唐高祖与唐宪宗对佛教所持不同态度的对比;从唐宪宗本人来看,有前后不同时期不同思想、做法的对比。正反两面的对比,使作者之立论更显得正确、鲜明。文中穿插生动的描写,增强了形象性与说服力。又如读到佛祖假如活着,来朝晋见所受礼遇,也出之以形象的描写,把佛祖那外邦使者的臣子面目,活灵活现地展示在了人们的眼前,因而使之失去了神圣的光圈,而突现其“夷狄之人”的屈辱地位。这些形象性的描写,作为论证的辅助手段,起到了独特的效果。在语言运用上,这篇表只举实例,不用典故,无冷僻字眼,有日常口语,以散句为主,自然洒脱,娓娓道来,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作者简介
参考资料
- [1]何志利主编.昌黎韩愈文化史料:中国文史出版社,2014.03:第287页
- [2]陈才俊主编;宋思佳,许祯注译.唐宋八大家精粹:海潮出版社,2015.12:第3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