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鹭

朱鹭,鱼以乌。路訾邪鹭何食?食茄下。不之食,不以吐,将以问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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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朱鹭》是汉代乐府诗歌,作者佚名。古代朝廷上树立一面大鼓,上面装饰有一只红色的鹭鸟。这面鼓,就是面谏皇帝时用的。朝臣向皇帝进谏时,就要先击鼓。此诗假借咏鼓,以勉励进谏者要敢于向皇帝尽情吐露忠言。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朱鹭,鱼以乌(1)路訾邪(2)鹭何食?食茄下(3)。不之食,不以吐,将以问诛者(4)

鹭鸟吃鱼,吃掉后又想吐。鹭鸟以什么为食呢?它在荷茎下进食。是要咽下去呢,还是要吐出来?这得去问击鹭鸟鼓的进谏者,他们究竟是要对皇帝吐露真情,直言进谏呢,还是把有些言语自己咽下去,不说给皇帝听呢?

注释

(1)鱼以乌:指鹭鸟吃鱼,但吃掉鱼后又想吐。

(2)路訾邪:表声音,无义。

(3)食茄下:这句说的是鹭鸟在荷茎下进食。茄,荷茎。

(4)问诛者:诛,一作“谏”。意思是问进谏者。

创作背景

《朱鹭》在《乐府诗集》中属《鼓吹曲辞》。历来对其题旨的理解亦分歧颇大,或谓刺上以利禄驭士,或以为纪祥瑞之颂歌,或以为讽刺时政、抨击谏官失职之作。《朱鹭》古曲与鼓乐相连,而汉乐府《朱鹭》曲尤重在“咏谏鼓”,此或与谏官之道有关。古代朝廷上树立一面大鼓,上面装饰有一只红色的鹭鸟。这面鼓,就是面谏皇帝时用的。朝臣向皇帝进谏时,就要先击鼓。《朱鹭》假借咏鼓,以勉励进谏者要敢于向皇帝尽情吐露忠言。

文学赏析

《朱鹭》一诗,以不捕鱼的朱鹭为喻,旨在抨击那纵奸养慝的失职的谏官。《诗比兴笺》云:“《魏书·官氏志》,以伺察者为侯官,谓之白鹭,取延颈远望之意。汉初内设御史大夫,外设刺史,纠举权贵奸猾,故取鹭为兴。……荷下鱼所聚,故鹭当食于荷下。苟不之捕食,又不以吐者告,则纵奸养慝,所司何事乎!诗曰:‘维鹈在梁,不濡其翼。彼其之子,不称其服。’将以问谏者之谓也。”既指出了这篇作品所用之比兴手法,又颇得诗人之旨。“食茄(荷)下”,是说朱鹭理应到鱼儿密集的荷叶下去捕鱼,接着一转则指出既看不到它去捕鱼,更看不到它把捕获的鱼儿吐给主人。简直是一伙白受主人豢养的无用之物。形象简明而寓意豁然。“将以”句则明确把朱鹭与那些谏者相提并论,类比之中点破题旨,矛头直指那些食君禄而不奉君事的“谏者”。不平之气,讽刺之意于此尽然流出。这首作品采用民谣形式,短小活泼,比喻形象而意蕴深厚。

此诗就文辞来看,其文字模糊多有难解处,然就现有的文献亦隐约可见其所指向。首先,认为此诗“为咏谏鼓”的说法应该是具备定的可信度的。从朱鹭这意象在古代社会的使用范畴来看,鹭的意象主要是因为其高雅而出现在上流社会语境中。鹭普遍用以饰鼓,而鼓之为物,不独战鼓耳。《说文解字》曰:“鼓,郭也。春分之音,万物郭皮甲而出,故谓之鼓。从直,支象其手击之也。”而就古文字来说,凡从直者多半与祭祀有关,如礼(从示,从豐)、丰(豐,行礼之器)等字。《风俗通义》又云:“鼓者,郭也,春分之音也。万物郭皮甲而出,故谓之鼓。”鼓也是农耕民族的精神力量,激发着人们从事农事。《周礼》中言有“六鼓”,“靁鼓八面,灵鼓六面,路鼓四面,鼖鼓、皋鼓、晋鼓皆两面”。又云:“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以正田役”(见《周礼·地官·鼓人》),可见周时,国家已专门建立了管理鼓乐的机构,并制定了一套鼓乐的制度,而鼓更加规范的用于各种祭祀、军事、劳作等场合。因此,部分记载里认为:“汉时有《短箫铙歌》之乐,其曲有《朱鹭》《思悲翁》《艾如张》《上之回》等曲,列于鼓吹,多序战阵之事。……及魏受命,改其十二曲,使缪袭为词,述以功德代汉。”似乎朱鹭只是战曲,只是晋时才改用为官府颂声。而《文献通考》云:“朱鹭之类是也……天子所以燕乐群臣,短箫铙歌鼓吹之常亦以赐有功诸侯也”。又云:“朱鹭祥瑞之事也……各指其事非专为战伐也。”(《文献通考》)这些说法表明鹭与鼓是紧密相连用于官府宴会、行军进谏等多种事宜的。因此,《朱鹭》古曲的主旨更近雅颂,与官府仪制等事宜有关。至于是饮宴欢会之声还是君子悲声,则因时因事而其,其譬喻多样而灵活。所谓“讴歌亦情之不能已者,大夫士从而文之,以明一时之盛”,也是“君子固有取焉”(《江西通志》卷一百三十七《艺文序》二)。因此,其后南朝宋何承天《硃路篇》写道:“硃路扬和鸾,翠盖曜金华。”这里盛称路车之美,与“路鼓”的古代建制亦遥相呼应,写官家职事和官员的雍容姿态,有古意寓焉,与汉曲之意即不完全切合但亦相离不远。

作者简介

汉乐府

汉乐府

古代音乐机关

两汉乐府是指由朝廷乐府系统或相当于乐府职能的音乐管理机关搜集、保存而流传下来的汉代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