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林七贤
竹林七贤指的是三国魏正始年间(240—249),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王戎及阮咸七人,先有七贤之称。因常在当时的山阳县(今河南辉县一带)竹林之下,喝酒、纵歌,肆意酣畅,世谓七贤,后与地名竹林合称。
嵇康(223—262),字叔夜,谯郡铚县(今安徽省宿县西南)人。“竹林七贤”之一。曾为中散大夫,故世称嵇中散。他是曹魏宗室的女婿,学问渊博,而性格刚直,疾恶如仇。因拒绝与当时掌权的司马氏合作,对他们标榜的虚伪礼法加以讥讽和抨击,直接触犯了打着礼教板幌子的谋夺曹氏政权的司马昭及其党羽,结果遭诬被处死。他临刑的时候,有三千名太学生请求以他为师,可见他在当时社会上的声望。他的散文长于辩论,思想新颖,析理绵密,笔锋犀利,往往带有愤世嫉俗的情绪。有《嵇康集》。
阮籍(210—263),字嗣宗,陈留尉氏(今属河南)人,是建安七子之一阮瑀的儿子。曾任步兵校尉,世称阮步兵。崇奉老庄之学,政治上则采谨慎避祸的态度。与嵇康、刘伶等七人为友,常集于竹林之下肆意酣畅,世称竹林七贤。原有集十三卷,已佚,明人辑有《阮步兵集》,今又有《阮籍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