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山海经十三首·其十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

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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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本诗原为《读〈山海经〉》诗的第十首,诗中歌颂了精卫和刑天的坚强斗争精神,寄托着诗人慷慨不平的心情和意愿。诗中所写的“精卫”和“刑天”是《山海经》中的两个动人的故事。

精卫、刑天是神话传说中的两个具有反抗精神的形象。诗人借对这两个形象的咏叹来表达他对于时事的愤激之情。有人说,陶渊明“浑身静穆”,对时事毫不关心;有人说,陶渊明尊崇上帝,不敢歌颂与帝斗争之神,这是个误会。陶渊明不仅歌颂精卫、刑天不屈不挠的复仇思想,而且还称赞伯夷、叔齐,颂扬过荆轲。他们有的反对使用“暴力”,有的宣扬惩治“暴君”。所以,鲁迅先生说陶渊明的这类诗篇是“金刚怒目”式的。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精卫(1)(2)微木(3),将以填沧海。

精卫衔来细木草,誓将以之填东海。

刑天(4)舞干戚,猛志(5)固常在。

刑天头掉挥斧盾,壮志依然常存在。

同物(6)既无虑,化去(7)不复悔。

等同万物无所虑,死去亦无可后悔。

(8)在昔心(9)良辰(10)(11)可待。

空有当年雄壮志,良机已过岂等待!

注释

(1)精卫:古代神话中鸟名。据《山海经·北山经》及《述异记》卷上记载,古代炎帝之女精卫,因游东海淹死,灵魂化为鸟,经常衔木石去填东海。

(2)衔:用嘴含。

(3)微木:细木。

(4)刑天:神话人物,因和天帝争权,失败后被砍去了头,埋在常羊山,但他不甘屈服,以两乳为目,以肚脐当嘴,仍然挥舞着盾牌和板斧。(《山海经·海外西经》)干戚:盾斧。

(5)猛志:勇猛的斗志。

(6)同物:精卫既然淹死而化为鸟,就和其它的都相同,即使再死也不过从鸟化为另一种物,所以没有什么忧虑。

(7)化去:刑天已被杀死,化为异物,但他对以往和天帝争神之事并不悔恨。

(8)徒:徒然、白白地。

(9)在昔心:过去的壮志雄心。

(10)良辰:实现壮志的好日子。

(11)讵:表示反问,岂。这两句是说精卫和刑天徒然存在昔日的猛志,但实现他们理想的好日子岂是能等待得到!

创作背景

关于这组诗的创作背景学界尚有争议。逯钦立认为这组诗大约作于晋安帝义熙三年(407)或四年(408),陶渊明处于归园田居前期,耕种之余便以琴书自娱。这期间他读了《山海经》及另一些神话、历史书如《穆天子传》之类,有感而作这十三首诗。而邓小军认为这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孟二冬则说这组诗大约作于宋武帝永初三年(422),陶渊明五十八岁。

文学赏析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

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

“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作者简介

陶渊明

陶渊明

东晋诗人、辞赋家、散文家

陶渊明(365—427),一名潜,字元亮,自号"五柳先生",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人。曾任江州祭酒、镇军参军、彭泽令等,后去职归隐,绝意仕途。长于诗文辞赋。中国第一位田园诗人,被称为"古今隐逸诗人之宗","田园诗派之鼻祖"。有《陶渊明集》。

参考资料

  • [1]孟二冬.陶渊明集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2019:245-259
  • [2]何宝民.中国诗词曲赋辞典[M].郑州:大象出版社,1997:1181
  • [3]陈庆元等编选.陶渊明集[M].南京:凤凰出版社,2014:222-238
  • [4]郭维森 包景诚.陶渊明集全译[M].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238-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