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直节堂记

南康太守听事之东,有堂曰“直节”,朝请大夫徐君望圣之所作也。庭有八杉,长短巨细若一,直如引绳,高三寻,而后枝叶附之。岌然如揭太常之旗,如建承露之茎;凛然如公卿大夫高冠长剑立于王庭,有不可犯之色。堂始为军六曹吏所居,杉之阴,府史之所蹲伏,而簿书之所填委,莫知贵也。君见而怜之,作堂而以“直节”命焉。

夫物之生,未有不直者也。不幸而风雨挠之,岩石轧之,然后委曲随物,不能自保。虽竹箭之良,松柏之坚,皆不免于此。惟杉能遂其性,不扶而直,其生能傲冰雪,而死能利栋宇者与竹柏同,而以直过之。求之于人,盖所谓不待文王而兴者耶?

徐君温良泛爱,所居以循吏称,不为皦察之政,而行不失于直。观其所说,而其为人可得也。《诗》曰:“惟其有之,是以似之。”堂成,君以客饮于堂上。客醉而歌曰:“吾欲为曲,为曲必屈,曲可为乎?吾欲为直,为直必折,直可为乎?有如此杉,特立不倚,散柯布叶,安而不危乎?清风吹衣,飞雪满庭,颜色不变,君来燕嬉乎!封植灌溉,剪伐不至,杉不自知,而人是依乎!庐山之民,升堂见杉,怀思其人,其无已乎?”歌阕而罢。

元丰八年正月十四,眉山苏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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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南康直节堂记》是北宋文学家苏辙元丰八年(1085年)为知南康军徐望圣所建直节堂所作的一篇散文。全文主旨在于赞美朝请大夫徐望圣温良泛爱,行为刚正耿直。文章写了直节堂的外边的八杉,叙写了曹府的小吏不明白它的珍贵。杉树能够不扶自直,慢慢揭示文章的主旨。直到最后引用《诗经》中的一句话“惟其有之,是以似之”来点破。文章写物见人,藏锋沉馨,意在言外。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南康(1)太守听事(2)之东,有堂曰“直节”,朝请大夫(3)徐君望圣之(4)所作也。庭有八杉,长短巨细若一,直如引绳(5),高三(6),而后枝叶附之。岌然如(7)太常之旗(8),如(9)承露之茎;凛然如公卿大夫高冠长剑立于王庭,有不可犯之色。堂始为(10)曹吏(11)所居,杉之阴,府史(12)所蹲伏(13),而簿书(14)之所填委(15)莫知贵也(16)。君见而怜之,作堂而以“直节”命焉。

南康太守办公厅的东面,有一座厅堂叫“直节堂”,是朝请大夫徐望圣建造的。庭院里有八棵杉树,长短粗细一样,直得像墨线弹的一样,在二丈多高处开始长有枝叶。这些树高耸的样子就像高兴起的太常旗,就像乘露盘的长柄。那种凛然正气又像公卿大夫头戴高高的帽子、身佩长长的宝剑立在朝廷之上,有神圣不可侵犯的神色。这里起初是南康军的各部门官吏住的地方,杉树的树荫底下,是书记们蹲伏在一起办公的场所,簿册文书丢在焉面,没有人知道这儿有什么可贵之处。徐君见到这个地方,很是爱惜它,就改建成这座厅堂,而且命名为“直节”。

夫物之生,未有不直者也。不幸而风雨挠之,岩石轧之,然后委曲随物,不能自保。虽竹箭之良,松柏之坚,皆不免于此。惟杉能(17)其性,不扶而直,其生能傲冰雪,而死能利栋宇者与竹柏同,而以直过之。求之于人,盖所谓不待文王而兴者(18)耶?

树木刚生来时,没有不是直的。不幸经过风吹雨打而弯曲,或受到岩石的挤压,这样才随外物的影响而屈曲变弯,不能保全自己直的本性,即使像竹箭这样的优质、松柏这样的坚贞都免不了这样。只有杉树能顺着它的本性,不用人扶植就能长得很直。活着能傲对冰雪,死后能利用它做栋梁屋宇,都与竹、柏相同,但在躯干挺直这点上却又超过了竹、柏。如拿杉的这种品格要求于人的话,那么,这种人大概就是所谓“不等文王出现就会崛起”的豪杰之士吧!

徐君温良泛爱,所居以循吏(19)称,不为皦察之政,而行不失于直。观其所说,而其为人可得也。《诗》曰:“惟其有之,是以似之(20)。”堂成,君以客饮于堂上。客醉而歌曰:“吾欲为曲,为曲必屈,曲可为乎?吾欲为直,为直必折,直可为乎?有如此杉,特立不倚(21),散(22)布叶,安而不危乎?清风吹衣,飞雪满庭,颜色不变,君来燕嬉(23)乎!封植(24)灌溉,剪伐不至(25),杉不自知,而人是依乎!庐山之民,升堂见杉,怀思其人,其无已乎?”歌阕而罢。

徐君性格温和善良,广施仁爱,在他任职的地方,他以奉公守法而受人称赞。他不施行严明苛刻的政令,但行为却保持正直。看看他所喜欢的,就可知道他的为人了。《诗经》说:“君子有才能,所以能继承前人的事业。”直节堂建成之后,徐君与客人在堂上宴饮,一位客人醉醺醺地唱着歌说:“我想做个品行不正的人,可是品行不正的人必然会卑躬屈膝,品行不正的人可以做吗?我想做个品行正直的人,做正直的人必然会受到挫折,品行正直的人可以做吗?正像这丛杉树,高高耸立而不偏倚,枝桠伸展,叶片散布,能安然而不危险吗?然而清风吹动衣襟,飞雪洒满庭院,杉树依然颜色不变,您来到树下休息游玩吧!壅土培植灌溉杉树,而不如剪削砍伐,杉树自己并不知道,而要依靠爱树的人呀!庐山一带的百姓,登上直节堂见到了杉树,就会怀念起像杉树一样品行正直的人,这种怀念大概是永远不会终止的吧!”一曲歌终,宴会也就散了。

元丰八年正月十四,眉山苏辙记。

元丰八年正月十四日,眉山苏辙记。

注释

(1)南康:郡名,郡治在今江西赣州。

(2)听事:处理政务。

(3)朝请大夫:阶官名。文职散官,从五品以上称朝请大夫。

(4)徐君望圣之:徐君,名望字圣之。

(5)直如引绳:像牵绳引线那样直。

(6)寻:古长度单位,八尺为一寻。

(7)揭:举。

(8)太常之旗:古时天子所建之旗。

(9)建:建造。

(10)军:宋代行政区划名,与州、府、监同隶属于路。

(11)曹吏:郡县的属官。文中指军的属官。

(12)府史:府里的低级官员。

(13)所蹲伏:意为活动的场所。

(14)簿书:官署的文书之类。

(15)填委:纷集、堆积。

(16)莫知贵也:没有谁知道看重此处。

(17)遂:顺。

(18)不待文王而兴者:不必要文王出世,也能自己奋发有为。文王:周文王;兴:奋起,奋发。

(19)循吏:奉职守法的官吏。

(20)惟其有之,是以似之:先人有这样的德行,因此子孙能够继续下去。

(21)特立不倚:有独立的见解和操守而不偏斜。

(22)柯:树枝。

(23)燕嬉:宴饮嬉游。

(24)封植:栽培。

(25)剪伐不至:不遭受砍伐。

创作背景

《南康直节堂记》作于元丰八年(1085年)作者任安徽绩溪令时。当年,因搭救苏轼被贬,至此已有六载。年届五旬,尚屈沉下僚,但作者并无屈从之意。这篇文章是为南康太守徐望圣直节堂落成所作,借咏直节堂前的杉树而抒发对世道不平的感慨。

文学赏析

文章紧扣“直节”两字,将堂、树、人紧密结合起来叙写,赞美了堂前之杉,赞扬了建堂之人,并由此抒写了作者的人生态度。文章第一部分叙写直节堂之建与其命名。作者将堂、杉、人紧密结合起来叙写,用比喻手法赞美了杉树的高大挺直,用对比手法,赞扬了爱赏杉树的徐君。第二部分承接上段对杉树的描写,赞美杉树刚直不屈的性格。作者运用对比手法突出杉树的美好品质。首先是将杉树与其他植物对比,指出物生而直,但在生长过程中,往往抵制不住外物的引诱与挤压,故“委曲随物”,虽竹箭松柏也不能免于此,只有杉树能保持它的挺直。然后是将杉树与竹柏对比,指出它们虽同能傲冰雪,同是死能利栋宇,但杉树在挺直方面要优过竹柏。虽写杉树,但最后还是归结到人。第三部分承接第一部分对徐君的叙写,赞扬徐君不为苛察之政,而“行不失于直”的品格。客人所唱之歌,既是对徐君处世态度的总结,也准确地表达了作者本人的人生态度。不可为曲,不可太直,应通达灵活而不失正直。就像杉树,特立不倚,但它所以安而不危,剪伐不至,是因为得到徐君的爱赏呵护。正因如此,将来庐山之人升堂见杉,将长久地怀念像徐君这样的人。

文章在艺术上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第一,构思精巧。文章紧扣“直节”二字展开,双线并行,既赞美了杉,又颂扬了人,以写杉为手段,以颂人为目的。第二,结构严密。文章第一部分写杉写人,还限于外部描写和间接描写,第二部分则写杉的品格,第三部分写人的品质,形成一个总叙分承的结构,表达十分严谨。第三,运用对比的表现手法。如将徐君与曹吏、府史对比,将杉树与竹柏对比,使人与物的优秀品质更加鲜明突出。

作者简介

苏辙

苏辙

北宋官员、文学家、思想家

苏辙(1039—1112),字子由,晚号颍滨遗老,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苏轼之弟,人称“小苏”。宋神宗年间曾任翰林学士、尚书右丞、门下侍郎等职,为著名散文家,哲宗元祐年间参加过治河争论,为第三次回河的主要反对者。为文以策论见长,在北宋也自成一家,但比不上苏轼的才华横溢。他在散文上的成就,如苏轼所说,达到了“汪洋澹泊,有一唱三叹之声,而其秀杰之气终不可没”。著有《栾城集》。与其父苏洵、兄苏轼合称“三苏”,均在“唐宋八大家”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