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别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髮为君妻,席不暖君床。
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
妾身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
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
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
作品简介
《新婚别》是唐代诗人杜甫创作的新题乐府组诗「三吏三别」之一。此诗描写了一对新婚夫妻的离别,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结婚第二天丈夫就要赶赴战场,新娘虽然悲痛得心如刀割,但她同样认识到,丈夫的生死、爱情的存亡,与国家民族的命运,是不可分割地连结在一起的,要实现幸福的爱情理想,必须作出牺牲。于是,她强忍悲痛鼓励丈夫参军,同时坚定地表达至死不渝的爱情誓言。全诗模拟新妇的口吻自诉怨情,写出了当时人民面对战争的态度和复杂的心理,深刻地揭示了战争带给人民的巨大不幸。这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既有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
译文注释
译文
兔丝(1)附蓬麻,引蔓故不长。
菟丝把低矮的蓬草和大麻缠绕,它的蔓儿怎么能爬得远!
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把女儿嫁给就要从军的人哪,倒不如早先就丢在大路旁边!
结髮为君妻(2),席不暖君床。
我和你做了结发夫妻,连床席一次也没能睡暖;
暮婚晨告别,无乃(3)太匆忙。
昨天晚上草草成亲,今天早晨便匆匆告别,这婚期岂不是太短,太短!
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4)。
你到河阳去作战,离家虽然不远,可已经是边防前线;
妾身(5)未分明,何以拜姑嫜。
我们还没有举行拜祭祖先的大礼呀,叫人怎么好去把公婆拜见?
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6)。
我做女儿的时光,不论黑夜还是白天,爹妈从不让我抛头露面;
生女有所归(7),鸡狗亦得将(8)。
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如今我嫁到你家,爹妈盼的是平平安安!
君今往死地(10)(9),沈痛迫(11)中肠(12)。
你今天就要上战场,我衹得把痛苦埋藏在心间;
誓欲随君去,形势反苍黄(13)。
多想跟你一块儿去呀,衹怕是形势紧急,军情多变。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15)(14)。
你不用为新婚离别难过啊,要在战争中为国家多多出力;
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我不能随你去,妇女跟着军队,恐怕会影响士气。
自嗟贫家女,久致(16)罗襦裳(17)。
唉!我本是穷人家女儿,好不容易才制办了这套丝绸的嫁衣;
罗襦不复施(18),对君洗红妆(19)。
可从现在起我就把它脱掉,再当面洗掉脂粉,一心一意等着你!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20)。
你看,天上的鸟儿都自由自在地飞翔,不论大的小的,全是成对成双;
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21)。
可人世间不如意的事儿本来就多啊,但愿你和我两地同心,永不相忘!
注释
(1)兔丝:即菟丝子,一种蔓生的草,依附在其他植物枝干上生长。比喻女子嫁给征夫,相处难久。
(2)君妻:一作「妻子」。
(3)无乃:岂不是。
(4)河阳:今河南孟县,当时唐军与叛军在此对峙。
(5)身:身份,指在新家中的名份地位。唐代习俗,嫁后三日,始上坟告庙,才算成婚。仅宿一夜,婚礼尚未完成,故身份不明。
(6)藏:躲藏,不随便见外人。
(7)归:古代女子出嫁称「归」。
(8)将:带领,相随。这两句即俗语所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9)往死地:指「守边赴河阳」。
(10)死地:冒死之地。
(11)迫:煎熬、压抑。
(12)中肠:内心。
(13)苍黄:同「仓皇」,匆促、慌张。这里意思是多所不便,更麻烦。
(14)事戎行:从军打仗。
(15)戎行:军队。
(16)久致:许久才制成。
(17)裳:下衣。
(18)不复施:不再穿。
(19)洗红妆:洗去脂粉,不再打扮。
(20)双翔:成双成对地一起飞翔。此句写出了女子的寂寞和对那些能够成双成对的鸟儿的羡慕。
(21)永相望:永远盼望重聚。表示对丈夫的爱情始终不渝。
创作背景
此诗作于公元759年春。公元755年安史之乱爆发。公元759年三月,唐朝六十万大军败于邺城。为了迅速补充兵力,统治者实行了惨无人道的拉夫政策。杜甫亲眼目睹了这些现象,怀着矛盾、痛苦的心情,写成“三吏三别”六首诗作。这首《新婚别》是“三别”的第一篇。
文学赏析
杜少陵「三别」中的《新婚别》,精心塑造了一个深明大义的少妇形象。这首诗采用独白的形式,全篇先后用了七个「君」字,都是新娘对新郎倾吐的肺腑之言,读来深切感人。
全诗大致可分为三段,也可以说是三层,但是这三层并不是平列的,而是一层比一层深,一层比一层高,而且每一层当中又都有曲折。这是因为诗中人物的心情本来就是很复杂的。
第一段,从「兔丝附蓬麻」到「何以拜姑嫜」,主要是写新娘子诉说自己的不幸命运。她是刚过门的新嫁娘,过去和丈夫没见过面,没讲过话。所以语气显得有些羞涩,有些吞吞吐吐。这表现在开头两句:「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新嫁娘这番话不是单刀直入,而是用比喻来引起的。这很符合她的特定身份和她这时的心理状态。兔丝,即「菟丝」,是一种蔓生的草,常寄生在别的植物身上。「蓬」和「麻」也都是小植物,所以,寄生在蓬麻上的菟丝,它的蔓儿也就不能延长。在封建社会里,女子得依靠丈夫才能生活,可是现在她嫁的是一个「征夫」,很难指望白头偕老,用「菟丝附蓬麻」的比喻非常贴切。「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这是一种加重的说法,这位新娘子之所以会伤心到这步田地,「结发为君妻」以下的八句,正是申明了这个问题的原因。「结发」二字,说明这个新娘子对丈夫的好歹看得很重,因为这关系到她今后一生的命运。然而,这洞房花烛之夜,却就是生离死别之时,头一天晚上刚结婚,第二天一早就得走,连床席都没有睡暖,这根本不像是结发夫妻过的生活。「无乃太匆忙」的「无乃」,是反问对方的口气,意即「岂不是」。如果是为了别的什么事,匆忙相别,也还罢了,因为将来还可以团圆,偏偏丈夫又是到河阳去作战,将来的事且不说,眼面前,媳妇的身份都没有明确,妻子也就无法去拜见公婆、侍候公婆。古代婚礼,新嫁娘过门三天以后,要先告家庙、上祖坟,然后拜见公婆,正名定分,才算成婚。「君行虽不远,守边赴河阳」两句,点明了造成新婚别的根由是战争;同时说明了当时进行的战争是一次「守边」战争。从诗的结构上看,这两句为下文「君今往死地」和「努力事戎行」张本。当时正值安史之乱,广大地区沦陷,边防不得不往内地一再迁移,而此时,边境是在洛阳附近的河阳,守边居然守到唐王朝自己家门口来了,这不能不让诗人感到十分可叹。所以,这两句也是对统治阶级昏庸误国的讥讽,诗人在这里用的是一种「婉而多讽」的写法。
第二段,从「父母养我时」到「形势反苍黄」。新娘子把话题由自身进一步落到丈夫身上了。她关心丈夫的死活,并且表示了对丈夫的忠贞,要和他一同去作战。「父母养我时,日夜令我藏」,当年父母对她非常疼爱,把她当作宝贝似的。然而女大当嫁,父母也不能藏她一辈子,还是不能不把她嫁人,而且嫁谁就得跟谁。「鸡狗亦得将」,「将」字当「跟随」讲,就是俗话说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可是新婚之时,「君今往死地,沈痛迫中肠。」丈夫要到那九死一生的战场去,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她就不能再依靠谁了。想到这些,这让她沉痛得柔肠寸断。紧接着,新娘子表示:「我本来决心要随你前去,死也死在一起,省得牵肠挂肚。但又怕这样一来,不但没有好处,反而要把事情弄得糟糕,更复杂。军队里是不允许有年轻妇女的,你带着妻子去从军,也有许多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刚出门的闺女,没见过世面,更不用说是打仗了。真是叫人左右为难。」这段话,刻画了新娘子那种心痛如割、心乱如麻的矛盾心理,非常曲折、深刻。
诗的第三段,是从「勿为新婚念」到「与君永相望」。在这里,女主人公经过一番痛苦的倾诉和内心剧烈的斗争以后,终于从个人的不幸中、从对丈夫的关切中,跳了出来,站在更高的角度,把眼光放得更远了。「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戎行!」她一变哀怨沉痛的诉说而为积极的鼓励,话也说得痛快,不像开始的时候那样吞吞吐吐的了,她决定不随同丈夫前去,并且,为了使丈夫一心一意英勇杀敌,她表示了自己生死不渝的坚贞爱情。这爱情,是通过一些看来好像不重要,其实却大有作用的细节,或者说具体行动表达出来的。这就是「自嗟贫家女」这四句所描写的。新娘说,费了许久的心血好不容易才备办得一套美丽的衣裳,现在不再穿了。并且,当着丈夫的面,她这就把脸上的脂粉洗掉。丈夫走了以后,我更没心情梳妆打扮了。这固然是她对丈夫坚贞专一的爱情的表白,但是更可贵的,是她的目的在于鼓励丈夫,好叫他放心地、并且满怀信心、满怀希望地去杀敌。她对丈夫的鼓励是明智的。因为衹有把幸福的理想寄托在丈夫的努力杀敌、凯旋归来上面,才有实现的可能。应该说,她是识大体,明大义的。
「仰视百鸟飞,大小必双翔。人事多错迕,与君永相望!」这四句是全诗的总结。其中有哀怨,有伤感,但是已经不像最初那样强烈、显著,主要意思还是在鼓励丈夫,所以才说出「人事多错迕」,好像有点人不如鸟,但立即又振作起来,说出了「与君永相望」这样含情无限的话,用生死不渝的爱情来坚定丈夫的斗志。
《新婚别》是一首高度思想性和完美艺术性结合的作品。诗人运用了大胆的浪漫的艺术虚构,实际上杜少陵不可能有这样的生活经历,不可能去偷听新娘子对新郎官说的私房话。在新娘子的身上倾注了作者浪漫主义的理想色彩。另一方面,在人物塑造上,《新婚别》又具有现实主义的精雕细琢的特点,诗中主人公形象有血有肉,通过曲折剧烈的痛苦的内心斗争,最后毅然勉励丈夫「努力事戎行」,表现战争环境中人物思想感情的發展变化,丝毫没有给读者勉强和抽象之感,而显得非常自然,符合事件和人物性格發展的逻辑,并且能让读者深受感染。
人物语言的个性化,也是《新婚别》的一大艺术特点。诗人化身为新娘子,用新娘子的口吻说话,非常生动、逼真。诗里采用了不少俗语,这也有助于语言的个性化,因为他描写的本来就是一个「贫家女」。
此外,在押韵上,《新婚别》和《石壕吏》有所不同。《石壕吏》换了好几个韵脚,《新婚别》却是一韵到底,《垂老别》和《无家别》也是这样。这大概和诗歌用人物独白的方式有关,一韵到底,一气呵成,更有利于主人公的诉说,也更便于读者的倾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