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人赴安西

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

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

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

早须清黠虏,无事莫经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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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送人赴安西》是唐代诗人岑参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这是一首送朋友赴边疆卫国驱敌的诗。诗人对友人英姿勃发、舍身报国、不计名利的行为极为赞赏,又进一步饶有兴趣地设想友人戍守边疆一定会产生思乡之念,最后祈盼早日荡平虏寇,还边境以安宁。全诗充满爱国主义豪情。

译文注释

译文

逐句全文

上马带胡钩(2)翩翩(3)陇头(4)

你看那位壮士,手执胡钩跨上骏马,英姿勃勃地越过陇山头。

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

他从小就立志报效国家,杀敌立功绝不是为了做官封侯。

万里乡为梦,三边(5)月作愁。

万里之外的故乡景象将会在你的梦中出现,边疆的月光常常会引起你的别离忧愁之情。

早须清黠虏(6),无事莫经秋(7)

你此去应该早日消灭那些胡族侵略者,不要优柔寡断将战事一拖经年。

注释

(1)安西:即安西都护府,治所在今新疆吐鲁番东南达克阿奴斯。

(2)胡钩:一种似剑而曲的兵器,一作“吴钩”。

(3)翩翩:形容轻捷地驰骋。

(4)陇头:指陕西箥陇县西北。陇北地区是古代通往西域的要道。

(5)三边:幽、并、凉三州为汉时边郡,这里泛指边陲地区。

(6)黠虏:狡猾的敌人。虏,古时西北少数民族的泛称。

(7)经秋:经年。

创作背景

《送人赴安西》这首诗是天宝十三载(754)岑参第二次前往北疆之前在长安写作的送行篇章。

文学赏析

诗人对友人英姿勃发、舍身报国、不计名利的行为极为赞赏,又进一步饶有兴趣地设想友人戍守边疆一定会产生思乡之念,最后祈盼早日荡平虏寇,还边境以安宁。全诗充满爱国主义豪情。

“上马带胡钩,翩翩度陇头。”诗的开头两句从友人登程的情景写起。首句写友人身着戎装,跨上战马,勾勒出即将出征的战士的英姿。诗人并不泛写戎装,而仅就佩刀提了一笔,既点明了此行性质,也使形象增添了英雄之气。次句对友人奔赴边关加以设想:“翩翩度陇头”,写他的轻快、矫健、急切。上下两句,一静一动,用两个富有特征性的事物突出了友人赴边的英姿勃勃的形象。以上两句从外表写。以下两句则从内心写,直接揭示友人的思想境界:“小来思报国,不是爱封侯”两句从正、反两方面来肯定友人的思想,从而把友人的行为提到爱国的高度。“小来”两字可见这种想法由来已久。从而给首二句提供出思想根据,其中既包含有诗人赞佩之情,称慕友人不但形象英姿飒爽,而且更有高尚、美好的心灵,同时也就反映了诗人立志报国的豪情壮志。这是更为诗人所钦敬的一点。

但是,有这种爱国情怀,并不意味着就可以毫不留恋家园,恰恰相反,这种情怀是与对家国的深厚感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的。他们为保卫它而离开它,但当离开它的时候,往往对它产生深切的思念。诗人曾有过经年居留塞外的经历,在《安西馆中思长安》等诗中都曾表露过深沉的思乡之情。“万里乡为梦,三边月作愁”,就是这种感情的集中写照。诗人没有去写友人在边疆怎样去从军苦战,却去设想他在万里边关对家乡是如何梦绕魂牵,这就写出了友人对家国的一往情深,而这种设想同时也就传达出诗人对友人的思念,充满关怀和爱护。这种情怀写得很深沉,很细腻,诗的情调到此而一转,但却并不低抑。

诗的最后两句是诗人的祝愿。“清黠虏”是友人赴安西的目的。诗人居漠北时,亲眼目睹了战争所造成的巨大破坏。战争不仅造成了田园荒芜,民不聊生,而且对战士本身也是一种荼毒。上句愿友人建功,下句愿友人早归,既表现出诗人与友人同样以国事为重,又表现出双方的情谊,以深厚的情意扣紧“送”字,为全诗作结。

《送人赴安西》全诗先写友人的英雄风采,再由表及里,从报国、思乡的角度讴歌了友人的美好心灵,最后告诫友人,尽快结束战争,最好是别“经秋”。因为唐朝戍边将领往往拥兵自重,养敌蓄功,常将本可早日结束的战争一拖经年,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所谓“兵闻拙速,未睹巧以久也”,可见诗人淳朴的观念中,还饱含战略家的远见卓识。

作者简介

岑参

岑参(诗雄)

唐代著名边塞诗人

岑参(717—770),荆州江陵(今属湖北)人。出身于官僚家庭,但父亲早死,家道衰落。自幼从兄受书,遍读经史。三十岁举进士,授兵曹参军。天宝年间,两度出塞,居边塞六年,颇有雄心壮志。安史乱后回朝,由杜甫等推荐任右补阙,转起居舍人等职,官至嘉州刺史,世称岑嘉州。后罢官,客死成都旅舍。与高适并称“高岑”。其诗题材广泛。有《岑嘉州诗集》。

参考资料

  • [1]孙钦善.高适岑参诗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131
  • [2]曹寅 等 .全唐诗(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10月版.第473页
  • [3]于海娣 等.唐诗鉴赏大全集.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2010年12月版.第192-193页